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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及《****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川水函〔2018〕887号)文件,我单位于2024年5月31日在**市主持召开了高金****基地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
验收会议中,验收组通过认真讨论研究认为:本工程基本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基本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现将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资料在此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6月3日至2024年7月1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
建设单位:****
业主联系人及电话:冉先生/181****5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