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
项目名称:**州麻精药品实名登记可追溯系统运维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通过扫描登记麻精药品购买者的身份证号码、姓名、手机号码以及购买数量等信息,通过数据分析,对超剂量购买等可疑行为作出预警,预防麻精药品的非法买卖、滥用、倒卖等行为,最大限度防范防麻精药品流入非法渠道。对**州麻精药品实名登记可追溯系统运维服务项目进行单一论证工作,通过专家对本项目的论证,依据(云财采【2018】18号)第二条第二款第5点规定,由主管部门确定和主导,在系统内推广使用已被证实属于安全可靠的信息系统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36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依据(云财采【2018】18号)第二条第二款第5点规定,由主管部门确定和主导,在系统内推广使用已被证实属于安全可靠的信息系统建议本项目,特申请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采购
名称:****
地址: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片区新泺大街3003****科技园2号楼215室
2024-06-28至2024-07-04
其他:1、预算金额:三年合计36万元(每年12万元,每年一付) 2、单一来源论证专业人员:周洁玲(******公司)、普秋月(**嘉锐****公司)、****技术中心)、****住建局)、李萍(**广徕吉****公司); 3、综合论证意见:****支队因工作需要,对**州麻精药品实名登记可追溯系统运维服务项目进行单一论证工作,通过专家对本项目的论证,依据(云财采2018}18号)第二条第二款第5点规定,由主管部门确定和主导,在系统内推广使用已被证实属于安全可靠的信息系统,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按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
联系地址:**省****市文澜镇**州**市**路中段25号
联系电话:郑老师、0873-****761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管理科
联系地址:**州**市**路8****财政局办公大楼
联系电话:0873-****520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
联系地址:**市明珠家天下A4-2号
联系电话:张工、199****0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