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站办办公用房租赁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总中标成交金额:377.17786 万元(人民币)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市**区羊坊店路17号育通写字楼A座404
中标金额:377.17786万元
**** | **市**区羊坊店路17号育通写字楼A座404 | 911********2457013 | 377.17786 万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 | 1 | 377.17786万元 | 377.17786万元 | 办公用房租赁 |
名称:**办办公用房租赁项目
服务范围:办公用房租赁
服务要求:**站是首都重要窗口和交通枢纽,是“轨道上的京津冀”重要综合交通枢纽,是国内首座采用高铁、普铁双****车站,位于**区万华北街与桥安西路西交叉口。地区建筑结构复杂,客流、车流流动性强,重点时期运力保障任务多,特别是春暑运、两会、“五一”、国庆节等重点时期保障工作任务重、周期长。****管理委员会北****办公室(以下简称“**站办”)履行地区统筹、组织、协调、监督职能,**站南北枢纽还未完全建成,站办办公用房尚在建设中,****管理局无合适房源给予调剂,因此需租赁办公用房,作为**站办、****大队、****中心的周转办公用房,以保障其更好地履行地区管理职责,开展日常工作。
服务时间:2024年07月01日起至2025年06月30日(租赁终止日)止
服务标准:行业内相关标准。
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理由:
****为丰****公寓段一楼、造甲街5号院39、40号房屋产权所有人,房屋产权无任何争议。作为**站办、****大队、****中心的周转办公用房,建筑面积 2108 平方米,房屋位置合理、设施较完备,可保障日常办公及值班值守需求。且办公室、功能室按标准规范设定。房屋内部墙体、地面、顶面中等装修,水电气热、通讯和照明等设施完备,设有水房、卫生间等功能区。房屋符合建设标准、消防安全等相关规定。且该场地紧邻**,具有地理位置优势,便于履行**站地区管理职责,开展日常工作。上述房屋紧邻**站,地理位置优势明显,配套设施齐全。考虑到****为上述房屋所有权单位,只有租赁该房屋才能满足采购人更好地履行**站地区管理职责,开展日常工作,确保提升站区服务保障能力。故该项目只能向****以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吴义宁、姜滨、汪影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固定金额。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市西****池东路102号
联系方式:李烽格,010-****65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华腾世纪总部公园F座1107室
联系方式:李梦尧,186****04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梦尧
电 话: 186****0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