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服务采购公告》要求,经申报单位申报,评审会评审,拟选择******公司作为牙叉镇南叉河面上的方亮桥、县中桥(四桥)、方亮坝下游人行桥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编制单位,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天。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反映。
联系地址:**省**县牙叉镇**西路10号政府办公大楼****办公室。
联系电话:0898-****06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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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