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饲草经营主体:
为组织实施好全县2024****基地建设项目,****农业农村厅《2024****基地建设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方案》要求,结合**县项目实施方案,现就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主体,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申报。
一、实施内容
1.推广主导品种。推广使用高产、优质、抗逆性强的苜蓿优良品种。主要品种是皇冠、4020MF、巨能7、阿迪娜、三得利、DS310FY、WL343HQ、甘农3号、甘农4号、中苜3号、中苜1号、WL168HQ等。
2.实行标准化生产。推广应用苜蓿种子包衣根瘤菌接种、抗旱精量播种、测土配方施肥、病虫草害综合防治等高产集成技术。推广应用机械刈割压扁收获、茎叶同步干燥、田间快速脱水、田间快速打包青贮、**度草捆加工等关键设备和技术。
3.改善生产条件。深松平整土地,完善田间基础设施和灌溉条件,改良土壤;修建仓储设施,配置和扩容储草棚、青贮窖、农机库等。
4.加强越冬管理。做好越冬前适时刈割、留茬、追肥及灌水等措施。
5.提升质量水平。配备检测设备,对苜蓿粗蛋白含量、酸性洗涤纤维、中性洗涤纤维等关键指标进行检测,保证苜蓿草产品质量。
二、申报要求及条件
(一)申报要求。由符合项目建设条******社、饲草生产加工企业、******社、养殖企业(场)、家庭农(牧)场等新型****农业农村局申报项目,按要求编制实施方案、确定建设内容,提供有效土地使用权证明资料;租赁土地的,须提供土地租赁证明,租赁年限要求有灌溉条件的在5年以上,并提供土地租赁费用支付凭证等材料。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状态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社需有规范的章程、完善的管理制度,****银行账户,实行独立的会计核算,建立了成员账户、财务管理和收益分配制度健全;企业具有A级以****银行抵押的企业除外);
2.单个项目土地原则上要求集中连片在300亩以上,种植时间为2023年-2024年7月20日期间,同一地块承诺期内不得重复申报;
3.申报单位须具有适宜苜蓿标准化种植的土地,种植土地四至界限清楚,拐点标明GPS坐标点;
4.申报单位须配备必要的种植、收获和加工设备或与社会化服务组织签订机械服务合同;
5.申报单位必须出具种植地块面积不减少、保持高产优质且一定期限内不得拆翻的承诺函,有灌溉条件的土地承诺年限不低于5年;
6.优先考虑具备水源、配套电力等种植灌溉基本条件的单位;优先支持有灌溉条件,种植面积大,****养殖场(户)有稳定供求关系的企业。
三、相关要求
请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根据实际种植情况,上报项目申报表、项目申报单位情况表、实施方案、真实性承诺函及佐证资料等相关申报材料,同时提供近期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信用信息”的结果(附“基础信息”和“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截图),申报单位要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资料一式二份于2024年7月15****农业农村局畜牧站,逾期申报者无效。
地址:****中心C座三楼309室
电话:0951-****576
附件:1.2024****基地建设项目申报表
2.项目申报单位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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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