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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提交相关资料,申请办理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现将有关内容进行公告,公告期限为十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中心反映,期满后无异议的,我中心将按规定予以办理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权证书号/合同登记号 | 申请人 (继承人) | 不动产 权利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户甘008592 | 王庚 | 王厚之 刘玉琴(被继承人)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市户县人民路东侧(教师新村)第3幢2单元20102室 | 84.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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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