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2024年校舍维修改造项目三标段(西潘楼、王市、孙集、孙庙、王人、汝集、巩店、张村学区)答疑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6月28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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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2024年校舍维修改造项目三标段(西潘楼、王市、孙集、孙庙、王人、汝集、巩店、张村学区)澄清答疑更正文件(第1次)

项目名称

**县2024年校舍维修改造项目三标段(西潘楼、王市、孙集、孙庙、王人、汝集、巩店、张村学区)

项目编号

****

招标人

****

招标人地址

**县**路866号

招标联系人

关青青

联系方式

177****9020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县淝河路与子****集团5楼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

武琦

联系方式

0558-****636

澄清答疑更正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作出以下修改通知: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71页“12.2 预付款”内容调整为“12.2.1 预付款的支付(1)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合同签订并具备施工条件后支付合同总价的20%(不低于10%)(扣除暂列金)作为预付款。(2)预付款支付期限:在具备施工条件的前提下,发包人人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或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内预付工程款。(3)预付款扣回的方式:从首月开始,扣除月进度应支付账款的50%作为预付款抵扣,直至预付款抵扣完。12.2.2 预付款担保(2)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截止至预付款扣完为止。(2)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银行保函、担保公司担保、电子保函等形式。” 本修改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按此修改通知内容编制投标文件(当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变更

网上提问截止时间变更

开标时间变更

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变更

招标人(代理机构)审核意见

****已授权招标代理机构同意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电子印章):**** 2024年06月28日

备注

此次答疑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答疑澄清与招标文件不同之处,按本次答疑澄清内容执行。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