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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加****学校的管理和指导,促进**市民办职业培训事业健康发展,按照《吉****学校年度检查和年度报告办法(试行)》的文件要求,**市人社局通过实地踏查走访,检查相关材料,对我局审****学校开展了年度检查评估工作,具体如下:
一、综合年检评估合格单位
1.集****学校有限公司
2.**市****学校有限公司
3.****润****公司
二、综合年检评估不合格单位
1.集****学校****公司
2.集****学校有限公司
3.**市****学校有限公司
4.**市****学校有限公司
5.**市****学校有限公司
年检“不合格”的学校限期整改,****招生办学,****学校应及时书面报告整改情况。对逾期未解决问题或者未按时报告整改情况的,按照《中华人民**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给予停办、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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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