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2024年度测量设备集中委外计量废标公告(2024-YKLSSS-F3009)

发布时间: 2024年0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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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测量设备集中委外计量废标公告

(****)

一、项目名称

****2024年度测量设备集中委外计量

二、项目编号

****

三、废标原因

本项目至开标截止时间2024年6月21日9时,共收到3家报价供应商递交的报价文件,分别******公司、中航长城计量****公司、南****公司。由于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0家,本项目废标。

四、提出异议

供应商对废标公告如有异议,应当在本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公示期间受理有单位公章或个人署名,反映真实情况的举报。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不处理匿名质疑或投诉,也不接受不符合要求的质疑或投诉书。

(一)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被质疑人名称;

3.质疑事项、请求和主张;

4.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材料;

5.法律法规依据、理由和线索;

6.提出质疑的日期等

7.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书面质疑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二)质疑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质疑人不是参加装备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或者不是联合体指定牵头方;

2.质疑书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者未加盖单位公章;

3.提出质疑时间超出规定有效期限的;

4.质疑书内容不完整且拒不补充完善的;

5.同一质疑方对同一质疑事项提出相悖内容的;

6.质疑事项已经完成处理并书面答复质疑方的;

7.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程序的;

8.其他有关法规文件规定不予受理的。

质疑人不得以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采购评审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质疑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质疑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五、公示时间:

2024年 6月 28 日至2024年 7月 3 日。

六、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www.****.cn发布。

七、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老师 025-****7066,136****7773

张老师 025-****7091,158****5673

八、采购监督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025-****7090, 180****3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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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8
废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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