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批准《****110千伏**(洪厝)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4年6月28日至2024年7月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市流沙大道****药监局) ****环境局**分局
邮编:515300
联系电话:0663-****333、****38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环境局关于****110千伏**(洪厝)输变电工程 | **** | **市****处理中心内 | **省****研究中心(******中心) | ****110千****电站选址位于**市****处理中心内,拟建****110千伏**(洪厝)输变电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110kV双回线路至拟建110kV**(洪厝)站,形成220kV**至110kV**(洪厝)站双回线路。**线路全线采用架空线路,线路全长约2×5.4km;站内**2台40MVA主变压器,110kV出线2回、10kV出线24回,每台主变低压侧装设2组5Mvar电容器。项目总投资900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8.6万元。 | 1、废水:施工废水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中用途为“车辆冲洗”和“城市绿化、建筑施工”相应的排放标准;生活污水经站内三级化粪池及地埋****设备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水质标准后回用于站内绿化,不外排;远期废水应纳入所在区域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深度处理。 2电磁强度执行《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表1公众曝露控制限值”相关要求。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及采取有效的消声降噪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标准;****电站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输电线路沿线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标准。 4、项目固废方面: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要求,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安全分类贮存,并依法依规处理处置。 | 按照要求进行了报批前全本公示。 |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