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比选项目为****2024-2026年资格认证培训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比选人为****,比选代理机构为****。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2024-2026年资格认证培训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1.2 采购内容及分包划分情况:
分包 | 采购内容 | 采购预估金额 (不含税) | 备注 |
一 | 应急局特种作业操作证(新训及复审)、应急局安全管理人员培训(新训及复训) | 780000.00元 | 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
二 | 建委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新训及复审) | 190000.00元 |
说明:
(1)本项目各分包均设置最高参选单价限价。最高参选单价如下:
分包 |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别 | 不含税最高参选单价限价(元/人) | 权重(%) |
一 | 高处作业 | 新训 | 445.54 | 10% |
电工作业(高压) | 1237.62 | 5% | ||
电工作业(低压) | 445.54 | 10% | ||
制冷作业 | 1237.62 | 5% | ||
焊工作业 | 445.54 | 5% | ||
安全管理人员培训 | 148.51 | 10% | ||
高处作业 | 新训补考 | 257.43 | 5% | |
电工作业(高压) | 1237.62 | 5% | ||
电工作业(低压) | 257.43 | 5% | ||
制冷作业 | 1237.62 | 5% | ||
焊工作业 | 257.43 | 5% | ||
高处作业 | 复审 | 138.61 | 5% | |
电工作业(高压) | 138.61 | 5% | ||
电工作业(低压) | 138.61 | 5% | ||
制冷作业 | 138.61 | 5% | ||
焊工作业 | 138.61 | 5% | ||
安全管理人员培训 | 148.51 | 5% | ||
二 | 建委十一大员 | 新训 | 631.07 | 40% |
建委十一大员 | 新训补考 | 145.63 | 20% | |
建委十一大员 | 复审 | 291.26 | 40% |
(2)本项目划分2个分包,允许参选人中选的最大分包数为2个。
(3)服务地点:**市比选人指定地点。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4个月止,实际执行的项目结束时间以“采购金额累计达到项目采购总预算的时间”或“服务期”先到者结束。
注:本项目为框架比选,本次框架比选标的为比选人预计在需求期内可能发生的项目,并不作为比选人向参选人作出的具体项目的承诺。如参选人不同意此条款,则参选人应书面告知比选人,并退出本项目比选。
1.3 ★本项目各分包设置单价最高限价,各项采购内容的单价最高限价详见1.2采购内容及分包划分情况,参选人任一参选报价高于单价最高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分包一):
(1)参选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具备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并提供****公司的主体资格证件复印件。
(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参选。
(3)联合体、分包、转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转包。
(4)参选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管理局或相关主管部门授权定点培训机构证明等相关资质材料,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6)参选人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的同类项目(特种作业培训服务类项目)业绩至少一个,且合同累计金额不低于20万元。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否则一律不认可,如果提供框架合同,必须提供盖章订单复印件;如提供订单,必须同时提供对应的框架合同。框架合同金额以订单累计金额为准。单项目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下达/签订时间为准。如需检查原件,则须在要求时间内提供。
(7)参选人须为本项目提供团队人员4名,不同专业的讲师3人,助教1人。其中讲师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培训教师资格证书或具备3年及以上特种作业培训经验。(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扫描件、有效资格证书扫描件、参选人为其缴纳的2023年2月1日至今连续3个月有效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或有效的劳动合同扫描件,培训经验以最早签订的业绩合同(须体现讲师名字)或与参选人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否则不予认可。)
2.2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7 月8 日起)被相关行****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7月8 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7 月8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1 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分包二):
(1)参选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具备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并提供****公司的主体资格证件复印件。
(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参选。
(3)联合体、分包、转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转包。
(4)参选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参选人需具备建委授权定点培训机构证明等相关资质材料,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6)参选人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的同类项目(建委专业人员职业培训服务类项)业绩至少一个,且合同累计金额不低于10万元。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否则一律不认可,如果提供框架合同,必须提供盖章订单复印件;如提供订单,必须同时提供对应的框架合同。框架合同金额以订单累计金额为准。单项目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下达/签订时间为准。如需检查原件,则须在要求时间内提供。
(7)参选人须为本项目提供团队人员1名。(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扫描件、有效资格证书扫描件、参选人为其缴纳的2023年2月1日至今连续3个月有效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或有效的劳动合同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
2.2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 7月8 日起)被相关行****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7 月8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7 月8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 资格审查方法
3.1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6月28日8时30分至2024年7月2日17时00分(**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
4.2.1汇款购买
在比选文件发售期内,参选人将比选文件购买费用汇至以下账户内进行购买。通过汇款方式购买比选文件的,将比选文件汇款凭证(注明项目编号)、营业执照复印件、《比选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参选人公章)扫描件电子档发送至****@chinaccs.cn(邮箱)。
户 名:****
开户行:工行袁家岗支行
账 号:955********03522744
(注意:****公司系统虚拟子账号,每个项目均不一样,请各位参选人高度重视。)
4.2.2在报名和比选文件发售期内购买了比选文件的参选人,其参选文件才被接收。
4.2.3比选文件每套售价0元/分包,售后不退。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4年 7月8日14时00分。
5.2 参选文件递交地点:**市**区**大道中段53号附一号**座A二楼201会议室。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 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 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3) 未按照本比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6.1 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通服采招门户(https://szyc.****.cn/portal/index)、****(https://www.****.cn/dxzb/)同时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 异议接收及联系方式
9.1 联系方式
比选人:****
地 址:**市**坡区科园四路257号
联 系 人:蒋老师
电 话:189****8886
电子邮件:****@189.cn
比选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大道中段53号附一号**座A二楼
联 系 人:戴镇潇、蒋世林、张艺凡
电 话:180****0666、023-****1922
电子邮件:****@chinaccs.cn
获取比选文件联系人:戴镇潇
电子邮件:****@chinaccs.cn
电 话:180****0666
银行帐户:****
开户银行:****银行袁家岗支行
账 号:955********03522744
9.2 异议接收方式
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chinaccs.cn】实名提出。
说明:
1、****公司系统虚拟子账号,每个项目均不一样,请各位参选人高度重视。
2、与本项目相关的参选保证金请在汇款时备注“****公司全称”,以便核实。
比选代理机构:****(盖章)
2024年 6 月 28 日
比选文件发售登记表
比选编号 | |||
比选名称 | |||
报名分包 | 分包一□ 分包二□ | ||
参选人名称 | (参选人公章) | ||
联系人 | 手机 | ||
办公电话 | 邮箱 | ||
单位地址 | |||
购买时间 | 年 月 日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