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怀环审字〔2024〕26号****关于怀九河综合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日期:2024-06-28 17:04
****水务局:
你单位报送的《怀九河综合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编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拟建项目位于**市**区怀****水库坝下-九渡河村及支沟东沟),本次****水库坝下至九渡河村段及支沟东沟,总长度10.6km,对怀****水库坝下K0+000至九渡河村段K10+600及支沟东沟)进行防洪综合治理,提升河道防洪等级,治理标准为20年一遇行洪控制标准。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疏**道10.6km;拆除拦沙坎13座,改建拦沙坝2座;拆除桥梁4座,改建桥梁4座;改建挡墙3.01km;**护脚前戗4.6km;改建护坡1.2km;支沟治理170m;生态防护节点3处;怀九河流域洪水预警预报系统建设。项目主要环境影响为生态影响、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我局原则****水库坝下至九渡河村段及支沟东沟段建设。
二、拟建项目建设及运营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控制施工活动范围,减少施工临时占地和对动物、植被的扰动影响。针对不同施工区域,分别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工程结束后临时占地全部进行生态修复。
(二)施工营地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预处理后,清运至**北排京怀****公司****处理厂)集中处理,废水排放执行**市《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中相关标准要求。
(三)施工废气排放执行**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17)中相关标准要求;施工所用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排放执行《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6-2018)中Ⅲ类标准要求。
(四)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关标准要求。
(五)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按照《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规定》中相关规定进行分类收集,妥善处理。
三、项目建设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四、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之日起五年内项目未能开工建设,本批复自动失效。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及环保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
五、项目竣工后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环保验收。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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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