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首钢迁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结构调整项目(首钢矿业部分)

审批
河北-唐山-迁安市
发布时间: 2024年06月28日
项目详情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911********9223046张丙龙
翟俊**省**市**市
****开发区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省首钢****公司结构调整项目(首钢矿业部分)
2021版本:009-铁矿采选;锰矿、铬矿采选;其他黑色金属矿采选B810-B810-铁矿采选
**省**市**市 ****开发区
经度:118.56028 纬度: 39.96965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部
2011-04-15
环审〔2011〕99号****
2024-01-28122000
24100****
911********9223046******公司
****0100MA07MWQ22E**工院云****公司
****0101MA0CU1XP9W2024-01-26
2024-03-012024-05-30
2024-05-282024-06-25
****厂区门口公示栏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年产烧结矿370万t/a年产球团矿345万t/a
将3#360m2烧结机生产线调整为1条 504m2带式焙烧机球团生产线导致产能由原来的年产烧结矿370万t/a降为年产球团矿345万t/a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360m2烧结机生产线1条504m2带式焙烧机球团生产线
结合产能原料调整需求及现行产业、环保政策导向,在实际建设过程中,不再实施“3#360m2 烧结机工程”,改为建设 1 条年产 345 万 t 球团矿的带式焙烧球团生产线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环境除尘C2废气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35m高排气筒排放;环境除尘C5废气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40m高排气筒排放;烘干废气采用“密相干塔半干法脱硫”工艺治理环境除尘C2废气和环境除尘C5废气共同经过一个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35m高排气筒排放;烘干废气采用“四电场静电除尘+密相干塔半干法脱硫工艺”处理后排放
通过与《钢铁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对比,该项目环境除尘废气排放口不属于重大变动,且已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实际建设情况与排污许可一致。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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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67.63 0 0 0 0 67.63 /
0 209.235 0 0 0 0 209.235 /
0 66.969 0 0 0 0 66.9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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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环境除尘C1废气脉冲布袋除尘器 《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9-2018) 脉冲布袋除尘器 环境除尘C1废气排放口污染物最大排放浓度为:颗粒物3.0mg/m3
环境除尘C2废气脉冲布袋除尘器 《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 (DB13/2169-2018) 脉冲布袋除尘器 环境除尘C2废气排放口污染物最大排放浓度为:颗粒物3.1mg/m3
环境除尘C3废气脉冲布袋除尘器 《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 (DB13/2169-2018) 脉冲布袋除尘器 环境除尘C3废气排放口污染物最大排放浓度为:颗粒物3.1mg/m3
环境除尘C4废气脉冲布袋除尘器 《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 (DB13/2169-2018) 脉冲布袋除尘器 环境除尘C4废气排放口污染物最大排放浓度为:颗粒物3.3mg/m3
焙烧烟气四电场高效电除尘器+循环流化床脱硫+布袋除尘+SCR工艺 《****政府关于执行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特别要求的通知》(唐政字[2021]82号)、《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9-2018)、《关于印发钢铁、焦化、水泥行业全流程烟气达标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唐环气[2019]3号) 四电场高效电除尘器+循环流化床脱硫+布袋除尘+SCR工艺 焙烧烟气废气排放口污染物最大折标浓度为:颗粒物4.1mg/m3,二氧化硫6mg/m3,氮氧化物27mg/m3,氨2.50mg/m3,铅及其化合物0.545μg/m3,氟化物0.66mg/m3,二噁英0.32ng-TEQ/m3
烘干废气四电场静电除尘+密相干塔半干法脱硫工艺 《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9-2018)、《****市委、****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唐字〔2022〕2号) 四电场静电除尘+密相干塔半干法脱硫工艺 烘干废气排放口污染物最大排放浓度为:颗粒物3.3mg/m3,二氧化硫7mg/m3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基础减振、厂房隔声、消声器等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 基础减振、厂房隔声、消声器等 昼间噪声值范围为58~62dB(A),夜间噪声值范围为52~54dB(A)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除尘灰、水处理污泥收集后全部送配料室,用于造球配料,脱硫灰外售综合利用 除尘灰、水处理污泥收集后全部送配料室,用于造球配料,脱硫灰外售综合利用
废矿物油采用专用容器(铁桶) 收集后暂存至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SCR 装置废催化剂不在厂内暂存,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废矿物油采用专用容器(铁桶) 收集后暂存至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市****公司处置;SCR 装置废催化剂不在厂内暂存,委托有资质的**(保****公司更换后直接运走处置。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公用工程公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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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一)应按照《烧结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GB11662—89)、《焦化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KGB11661—89)、《炼铁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GB11660—89)、《石灰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GB18076—2000)等规定设置卫生防护距离,其中烧结厂为600米、焦化厂为1400米、炼铁厂为1400米、石灰窑为300米。防护距离内现有环境敏感保护目标****人民政府的搬迁方案实施搬迁,其中车辕寨村应于2011 年年底前完成搬迁工作,**家属区、第三幼儿园、矿业五中应在拟建的2×360平方米烧结机投产前完成搬迁工作。你公司应配合**市有关部门做好卫生防护距离内区域规划控制工作,在该范围内不得规划住宅、学校等环境敏感建筑。2×360 平方米烧结机调整为 1台360 平方米烧结机和1台504m2带式焙烧机。其中,1台360平方米烧结机已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意见为:根据“推荐性标准,企业自愿采用”原则,**省首钢****公司结构调整项目不再执行《炼铁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GB/T11660-89)规定的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经“补充说明”计算,设置以3****中心400m范围的防护距离。 迁钢公司已经按照环评批复要求,****政府完成了距3号高炉最近的车辕寨村1169m 范围的搬迁工作。项目防护距离内无环境敏感点,满足防护距离要求。因布局调整,烧结区最近敏感点变为西北侧720m处的矿业五中,烧结区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再有敏感点。504m2带式焙烧机产品为球团,球团无推荐卫生防护距离标准,根据现行环保管理要求,带式焙烧生产单元无卫生防护距离。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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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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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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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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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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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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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