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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 第42号)、《关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推动解决突出土壤污染问题的实施意见》(环办土壤2019〕47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委托我司对目标地块开展土壤环境调查评价工作,报告已通过专家组复核,现将**市溪美****活动中心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市溪美****活动中心项目地块位于南****社区柳**路,用地面积2152m2,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8.374370°,北纬: 24.949458°。**世茂璀璨天玺,南至世茂璀璨天玺,西至**寺,北至柳**路。
二、调查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地块用途由林地变更为文化活动用地,应进行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三、调查结果
调查地块内表层土壤的所有检测数据均未超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限值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67-2020,**市地方标准)第一类用地筛选限值。基本可以判定调查区域土壤未受到污染,地块土壤状况良好,不属于污染地块。
综上所述,本项目调查区域现状和历史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环境状况可接授,本地块第一阶段土壞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开展二阶段土污染状况调查。地块可作为第一类用地使用。
四、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
联系人:戴先生 联系电话:135****3699
五、报告编写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
联系人:许工 联系电话:153****84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