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我县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推进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规范化开展,不断提高残疾人托养服务质量,****残联《**县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实施办法(试行)》(刚政办[(2022] 21号)文件精神,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机构,承担我县2024—2025年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任务。
一、服务名称:残疾人“阳光家园计划”居家托养服务。
二、服务区域:全县五乡(镇)31个行政村及8个社区。
三、服务范围:
1、家政服务。协助服务对象整理家庭环境卫生和服务对象个人卫生;
2、助医服务。陪同服务对象就诊及代购(取)药;
3、康复服务。根据服务对象的康复需求进行简单康复,康复训练要有计划,告知服务对象康复训练的目的及安全注意事项;
4、慰藉服务。对服务对象的特点进行经常性的心理辅导、谈心交流,鼓励生活自强;
5、跑腿服务。根据服务对象的特点和需求,提供代购生活必需品或陪同购物,代领各种物品,代缴水费、电费、暖气费、电话费等日常费用;
6、助行服务。陪同散步和陪同外出,陪同散步由服务对象的在住宅附近周边区域户外散步以及就近购物、探访等;
7、紧急服务。残疾人出现紧急情况时的紧急救助服务;
8、其他服务。每户年服务次数不低于24次,每次服务时间不少于3小时。
四、服务对象及人数:1、户籍在**县;2、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且居住在**县内自愿接受居家托养服务的就业年龄段的智力、精神及重度肢体残疾人;3、优先保障纳入防止返贫致贫监测范围的残疾人、低保、一户多残及以老养残家庭中的残疾人等共计70-80人。
五、服务期限:2024年7月15日至2025年7月15日。
六、报名条件: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以及依法在工商管理及其它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
1、具有经营许可证,且依法注册登记一年以上、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运营资金有保障,且运行、信用状况良好,未出现重大事故。
2、****服务队,不少于1名专职的管理人员,熟悉残疾人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掌握残疾人托养的相关知识,储备或配备有一定数量的专业人员以便于提供相关专业服务。
3、有固定办公场所,服务车辆(车辆保险齐全)并有专职司机、办公面积不少于30平米,且为自有用房或协议承租房。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处理应急预案等。
4、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残疾人托养服务相关规定,并自觉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七、购买服务经费及付款方式:****残联统一申请结算,并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县残联根据服务机构实际服务人数、服务质量、服务情况、测评评估以及满意度调查后按照测评结果上会研究后拨付。
八、比选标准及方式:投标单位超过3家及以上的,采取比选方式中标,投标单位不足3家的,采取比选和会议研究方式确定中标。此次比选采取打分制,得分高者中标。
九、报名时间及审核程序: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1日至7月5日。
2、服务机构应在2024年7月5日18时之前将申****残联业务室,逾期不再受理。
3、联系人:红霞 联系电话:0970—****105。
4、凡有意愿参加采购的机构,可持县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机构准入申报表;机构简介、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管理和服务人员花名册;管理和服务人员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办公场所、设施等相关印证资料;机构运营及信用相关资料;机构各项****残联业务室报名。
5、县残联将对申请资料逐一审核,要求机构提交的申请资料务必实事求是,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征集资格。
6、****残联审核后,纳入全县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管理目录,****政府购买服务有关规定,承担当年居家托养服务任务。
附件1:**县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机构准入报名表
**县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机构准入报名表
机构 情况 | 机构名称 | |||
法人姓名 | 联系 电话 | |||
机构注册登记证号 | 机构 地址 | |||
行政管理人员(数) | 服务人员(数) | |||
营业范围 | ||||
机构简介 | 不低于300字 | |||
县残联意见 | 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