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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政采函〔2024〕142号
质疑答复书
质 疑 人:**文****公司
地 址:**市**区**大道339号阳光**四组团碧涛苑22号楼2单元206号
法定代表人:曹汝明
委托代理人:丁振典
本中心于2024年6月20日收到《质疑函》,质疑人对****实训室台式电脑项目(****)的成交结果提出质疑。
质疑事项共4项:成交人****所投货物1“台式计算机”“紫光UltiDesk 500s 0697”不满足采购需求“一、主机性能要求”中的“▲6.支持1000Mbps,双独立网卡……”“▲8.前置面板:USB≥6个;TypeC≥1个”的要求;所投货物“台式计算机”配套的显示器不满足采购需求“二、显示器性能要求”中的“▲2.”“▲5.”“▲6.”“▲7.”的要求。成交人属于虚假应标。质疑人请求取消****成交资格。
本中心对质疑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认为:质疑事项1、2、3、4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规定,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如质疑人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财政厅投诉。****采购中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7月1日
抄送:****政府****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