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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便于供应商了解采购信息,根据《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目标保障体系建设的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1 | 目标保障体系建设 | 采购内容:目标保障体系建设 采购数量:1套 主要功能或目标:目标保障体系建设项目基础软硬件及安装部署。 需满足的要求:(一)需求明细:目标保障体系建设项目基础软硬件及安装部署。 (二)采购方式:****服务站组织公开招标采购 (三)预计交付时间:2024年10月底前完成全部安装调试,交付验收。 (四)交付地点:**市**区 (五)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4.****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5.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供应商具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含)以上或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含)以上保密资质,承诺遵守国家和军队安全管理制度、法律法规及保密要求。 8.供应商在履约环节不得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违法分包行为,分包和被分包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 联系我单位了解具体情况。 | 500.00 | 2024年07月 | 供应商对采购需求如有意见建议,请在公示时限内通过线下专人送达的方式向我单位提交反馈纸制材料,并在军队采购平台意向公告正文采购意向反馈一栏填写“详见线下提交的纸质材料”。 |
注:1.本次意向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可以通过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联系人:巩老师,赵老师
联系方式:010-****0051,010-****44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