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中牛实业有限公司成品革生产线技改项目

审批
河南-驻马店-平舆县
发布时间: 2024年07月0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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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1723MA40MUC7X4马豆豆
韩旭**省**市**县
**县产业集聚区****二路东段南侧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成品革生产线技改项目****
2021版本:030-皮革鞣制加工;皮革制品制造;毛皮鞣制及制品加工C1910-C1910-皮革鞣制加工
**省**市**县 产业集聚区****二路东段南侧
经度:114.64628 纬度: 32.93491****环境局
2020-09-04
平环评表〔2020〕69号****1723MA40MUC7X4001W
3000
20****
****1723MA40MUC7X4****
****1723MA40MUC7X4****公司
****1600MA45RFQ45G2024-03-10
2024-05-312024-06-28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396877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技改项目技改项目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技改前、后主要原辅材料:本次技改后生产规模不发生变化,原材料使用量及种类均不发生变化,增加了1台3t/h的天然气锅炉。项目主要生产设备:本技改项目新增购置国内先进的生产设备主要新增设备有磨革机、辊涂机等,本项目**3台3t/h燃气锅炉,其中1台为本次技改项目提供热源,另2台为替换锅炉用于现有工程。生产规模及产品方案:业现有工程生产规模为年加工100万张标牛皮(折合4500万平方英尺),产品为沙发革和包袋革。目前沙发革、包袋革市场需求量降低为提高企业竞争力,企业拟调整产品方案,即降低沙发革、包袋革的加工量至3500万平方英尺,增加鞋面革的加工量至1000万平方英尺,调整后保持总加工生产能力不变,即生产规模仍为年加工4500万平方英尺。技改前、后主要原辅材料:本次技改后生产规模不发生变化,原材料使用量及种类均不发生变化,增加了1台3t/h的天然气锅炉。项目主要生产设备:本技改项目新增购置国内先进的生产设备主要新增设备有磨革机、辊涂机等,本项目**3台3t/h燃气锅炉,其中1台为本次技改项目提供热源,另2台为替换锅炉用于现有工程。生产规模及产品方案:业现有工程生产规模为年加工100万张标牛皮(折合4500万平方英尺),产品为沙发革和包袋革。目前沙发革、包袋革市场需求量降低为提高企业竞争力,企业拟调整产品方案,即降低沙发革、包袋革的加工量至3500万平方英尺,增加鞋面革的加工量至1000万平方英尺,调整后保持总加工生产能力不变,即生产规模仍为年加工4500万平方英尺。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皮坯—补伤—磨革—喷浆—抛光—喷浆—烫光—辊涂—压花—振软—辊涂—顶涂—修边—量革—包装—成品皮坯—补伤—磨革—喷浆—抛光—喷浆—烫光—辊涂—压花—振软—辊涂—顶涂—修边—量革—包装—成品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一)废气:燃气锅炉废气经低氮燃烧+高温布袋除尘处理后8m高排气筒排放。SO2、NOx、颗粒物排放浓度能够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办公室关于印发**市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驻政办(2019)39号)中燃气锅炉升级改造要求和**省2019年度锅炉综合整治方案中燃气锅炉排放标准限值的要求(SO2:10mg/m3,NOx:30mg/m3,颗粒物:5mg/m3)。能够实现达标排放。 (二)废水:本次技改项目不新增用水,无新增废水产生,不会对周围水环境产生影响。 (三)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源来自于新增的甩软鼓、辊涂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项目夜间不生产,各设备经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并经距离衰减后,可综合降噪15dB(A),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因此,本项目不会对周围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四)固废:本次技改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原辅材料,生产工艺不发生变化,故不产生新增生活垃圾及生产废物。(一)废气:环评中2套淋浆设备产生的淋浆废气经1套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 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实际建设过程中仅设置1套淋浆设备,且淋浆废气经2套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2根 15m 高排气筒排放;环评中新增的锅炉废气经低氮燃烧+布袋除尘器+8m高排气筒排放;实际建设过程中新增的锅炉废气经低氮燃烧+8m高排气筒排放;(二)废水:本次技改项目淋浆废气处理设施变化,增加喷淋废水,喷淋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不会对周围水环境产生影响。 (三)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源来自于新增的甩软鼓、辊涂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项目夜间不生产,各设备经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并经距离衰减后,可综合降噪15dB(A),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因此,本项目不会对周围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四)固废:本次技改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原辅材料,生产工艺不发生变化,故不产生新增生活垃圾及生产废物。
废气:环评中2套淋浆设备产生的淋浆废气经1套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 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实际建设过程中仅设置1套淋浆设备,且淋浆废气经2套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2根 15m 高排气筒排放;环评中新增的锅炉废气经低氮燃烧+布袋除尘器+8m高排气筒排放;实际建设过程中新增的锅炉废气经低氮燃烧+8m高排气筒排放;废水:本次技改项目淋浆废气处理设施变化,增加喷淋废水,喷淋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不会对周围水环境产生影响。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0 0 0 0 0 0
0.276 0 0.72 0 0 0.276 0
0.0276 0 0.072 0 0 0.028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
0.064 0.0122 0.207 0 0 0.076 0.012 /
0.276 0.1848 0.647 0 0 0.461 0.185 /
0 0 0 0 0 0 0 /
0 0.1152 0 0 0 0.115 0.115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低氮燃烧 **省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 2089—2021) 新增的1台3t/h天然气锅炉(5#锅炉)产生的废气经低氮燃烧后,经1根8m高排气筒排放。 5#锅炉废气排气筒有组织排放颗粒物实测浓度2.2~4.3mg/m3、折算浓度2.4~4.6mg/m3,二氧化硫未检出,氮氧化物实测浓度20~26mg/m3、折算浓度22~27mg/m3,林格曼黑度<1,均满足**省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 2089—2021)限值要求(颗粒物排放浓度≤5mg/m3,二氧化硫排放浓度≤10mg/m3,氮氧化物排放浓度≤30mg/m3,林格曼黑度≤1)。
2 喷淋塔+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限值要求、《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文)其他行业限值要求 淋浆废气经2套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2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1#淋浆废气排气筒有组织非甲烷总烃经喷淋塔+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为2.61~2.75mg/m3、排放速率为0.0167~0.0179kg/h;苯、甲苯、二甲苯均未检出;2#淋浆废气排气筒有组织非甲烷总烃经喷淋塔+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为2.51~2.89mg/m3、排放速率为0.0175~0.0205kg/h;苯、甲苯、二甲苯均未检出;废气排放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120mg/m3,排放速率≤17kg/h;苯排放浓度≤12mg/m3,排放速率≤0.5kg/h;甲苯排放浓度≤40mg/m3,排放速率≤3.1kg/h;二甲苯排放浓度≤70mg/m3,排放速率≤1.0kg/h)和《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文)其他行业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80mg/m3;苯≤1mg/m3;甲苯与二甲苯≤40mg/m3)。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隔声、降噪、基础减振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隔声、降噪、基础减振 四周厂界噪声昼间范围值为51~53dB(A),夜间范围值为41~43dB(A),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的要求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生产车间、原辅材料、生产设备均依托现有工程增加1栋车间,车间布局调整,其余不发生变化,均依托现有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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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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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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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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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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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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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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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