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功山镇、倘甸镇自有房屋危房重建EPC项目公开招标(标段2)(二次)(项目编号:********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已完成对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的评审,评审结果如下:
一、标段2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1. 第一中标候选人
(1) 单位名称:****
(2) 投标报价:**工程费含税报价:****000.00元;其他费用含税报价:218000.00元
(3) 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
(4) 工期:单个标段总工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0个自然日,其中项目设计周期为45个自然日(含施工图纸审查),项目建设周期为105个自然日
(5) 评标情况:本项目2024年07月01日开始评标,评标委员会成员5名。本项目共3名投标人参与投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经评审,****综合排名第1
(6)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冯雁明,一级注册建筑师,200****0316;设计负责人:李江,一级注册建筑师,201****0632;施工负责人:潘应龙,一级注册建造师,云153********70744;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云**B(2024)****479
(7)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A****00775;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D****61860;安全生产许可证,(云)JZ安许证字[2022]000420
2. 第二中标候选人:
(1) 单位名称:****集团有限公司;******公司
(2) 投标报价:**工程费含税报价:****100.00元;其他费用含税报价:175960.00元
(3) 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
(4) 工期:单个标段总工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0个自然日,其中项目设计周期为45个自然日(含施工图纸审查),项目建设周期为105个自然日
(5) 评标情况:本项目2024年07月01日开始评标,评标委员会成员5名。本项目共3名投标人参与投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经评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综合排名第2
(6)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王宇舟,一级注册建筑师,200****0287;设计负责人:杨建兵,一级注册建筑师,202****0719;施工负责人:王玉玮,二级注册建造师,云253********64433;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云**B (2024)****024
(7)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A****01697;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D****06522;安全生产许可证,(云)JZ安许证字[2005]010115
3. 第三中标候选人:
(1) 单位名称:****设计院****公司
(2) 投标报价:**工程费含税报价:****500.00元;其他费用含税报价:219500.00元
(3) 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
(4) 工期:单个标段总工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0个自然日,其中项目设计周期为45个自然日(含施工图纸审查),项目建设周期为105个自然日
(5) 评标情况:本项目2024年07月01日开始评标,评标委员会成员5名。本项目共3名投标人参与投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经评审,****设计院****公司综合排名第3
(6)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尹莉华,一级注册建筑师,202****0762;设计负责人:余智勇,一级注册建筑师,201****0404;施工负责人:付权,一级注册建造师,云153********00740;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云**B(2023)****577
(7)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A****02359;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D****76315;安全生产许可证,(云)JZ安许证字[2021]001130
(二)否决投标情况:
本项目不涉及否决情况。
公示期:2024年07月03日至2024年07月05日,共3天。
公示期间,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有异议的,可向招标人提出。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集团采购异议处理办法(试行)》等企业制度,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投标人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通过中国电**光采购网“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异议项目名称、标段/包(如有);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相关的主张、诉求;
(4)必要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5)提出异议的日期;
3.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异议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
4.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5.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7.异议人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审资料等非公开内容提出异议的,应提供合法信息来源;
8.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9.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的,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10. 异议人应保证异议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李兰,189****8003
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李老师,0871-****7420
招标代理机构:****
2024年07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