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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审批结果的公示
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电子监管号(****),我局于2024年6月18日对吴代明继承祖父吴正保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补办出让予以批准,现将审批结果公示如下:
一、批准文号:岚政地国字〔2024〕36号。
二、宗地地点:**县**镇**村。
三、宗地面积:133.0平方米。
四、宗地用途: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五、出让年限:2024年6月10日至2094年6月10日。
规划设计条件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执行,宗地四至界线以宗地图、表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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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