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谯城区2024年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项目第5标段答疑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7月02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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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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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2024****学校舍维修改造项目第5标段澄清答疑更正文件(第1次)

项目名称

**市**区2024****学校舍维修改造项目第5标段

项目编号

BZQC2024GC53205

招标人

****

招标人地址

**市**区三曹路40号

招标联系人

李运兰

联系方式

0558-****757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市**区元参路与花戏楼路交叉口财金大厦26楼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

魏工

联系方式

0558-****189

澄清答疑更正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项目编号:**** 招标项目名称:**市**区2024****学校舍维修改造项目 原定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9日9:00 二、现就本项目有关问题及重复问题澄清内容如下: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74页“12.2 预付款”内容调整为“12.2.1 预付款的支付(1)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合同签订并具备施工条件后支付合同总价的10%(不低于10%)(扣除暂列金)作为预付款。(2)预付款支付期限:在具备施工条件的前提下,发包人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或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内预付工程款。(3)预付款扣回的方式:/。12.2.2 预付款担保(2)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截止至预付款扣完为止。 2.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银行保函、担保公司担保、电子保函等形式。” 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74页“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结算审核后付至结算价款的 97%,两年质保期结束后无质量问题付清尾款。”修改为“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本项目预付款为合同总价的10%(不低于10%)(扣除暂列金)作为预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结算审核后付至合同价款的 97%,两年质保期结束后无质量问题付清尾款。” 三、其他澄清事宜 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之前发布的文件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 名 称:**** 地 址:**市**区三曹路40号 联系人:朱主任 联系方式:181****8470 2.招标代理机构 名 称:**** 地 址:**市**区财金大厦26楼 项目联系人: 魏工 联系方式:0558-****189 191****2235 2024年7月2日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变更

网上提问截止时间变更

开标时间变更

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变更

招标人(代理机构)审核意见

****已授权招标代理机构同意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电子印章):**** 2024年07月02日

备注

此次答疑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答疑澄清与招标文件不同之处,按本次答疑澄清内容执行。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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