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自然资源局关于遴选放鸡岛无居民海岛使用价格评估项目服务单位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7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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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拟采购放鸡岛无居民海岛使用价格评估服务,欢迎符合条件的服务单位报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采购预算

(一)项目名称:放鸡岛无居民海岛使用价格评估。

(二)项目预算:¥20万元(含专家评审费用、会务费及项目相关其他费用)。

二、服务商资格

(一)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证书,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二)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三)服务单位需具有海域海岛领域相关业务经验。

三、采购服务内容

(一)根据《中华人民**国海岛保护法》《中华人民**国资产评估法》《无居民海岛使用价格评估技术规范》等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充分考虑无居民海岛**的特殊性和稀缺性,结合放鸡岛自然**条件和海岛开发利用实际情况,对放鸡岛无居民海岛使用价格进行评估,编制《放鸡岛无居民海岛使用价格评估报告》。

(二)服务单位在签订服务合同后2个月内提交成果送审,服务期为1年。

(三)项目最终成果以纸质(一式伍份)及电子数据(一份)形式提交。

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7月 9 日17:30前(以采购人收到投标文件为准)

投标文件地点:**市**四路21号大院****320室

联系人:陈小姐,电话:0668-****375

五、报价资料内容

投标文件一式七份,密封装袋,并在外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资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一)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二)业绩证明材料。

(三)服务方案及报价单。

(四)评分表中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文件。

(五)服务承诺书。

以上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资质证书、业绩证明和其他证明等材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缺项或不符合资质条件要求的供应商将被取消响应报价资格。资料模糊不清无法辨读的,视为未提供该项资料。报价资料内容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无效报价。

六、我局将****小组,小组将对各单位的资料进行审定,在各方面均满足采购人要求的前提下,选择综合得分最高者为本次项目承担单位。

附件:放鸡岛无居民海岛使用价格评估项目评分标准表.doc

****

2024年7月2日


放鸡岛无居民海岛使用价格评估项目评分标准表****00702.doc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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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2
招标公告
茂名市自然资源局关于遴选放鸡岛无居民海岛使用价格评估项目服务单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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