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管网巡检维护及燃气表后设施安装项目 | ||
正常 |
**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
投资项目代码 | **** | |||||||||||||||||||||||||||||||||||||||||||||||||||||||||||||
投资项目名称 | **市管道天然气一期工程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燃气管网巡检维护及燃气表后设施安装项目 | |||||||||||||||||||||||||||||||||||||||||||||||||||||||||||||
标段(包)名称 | ****燃气管网巡检维护及燃气表后设施安装项目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地点 | **市 |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资金来源构成 | 企业自筹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详见公告 | |||||||||||||||||||||||||||||||||||||||||||||||||||||||||||||
招标内容 |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燃气管网巡检维护及燃气表后设施安装项目,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现对****燃气管网巡检维护及燃气表后设施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燃气管网巡检维护及燃气表后设施安装项目 2.1.2招标编号:0724-2420N****773 2.1.3工程地点:****市 2.1.4工程内容及需求: (1)燃气管网巡检 工作内容包括市政中压巡检、小区庭院管网巡检、工商业用户巡检、户内安检、附属设施维护、维修、更新等工作内容。以下人员、车辆配置为暂定数量(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最终以发包人需求配置数量进行结算:
(2)燃气表后设施安装 工作内容包括燃气表后的不锈钢波纹管、自闭阀等燃气设施安装及上门通气点火等工作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本次工程量为一年的暂定工程量,最终以发包人认可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结算:
2.1.5承包方式: (1)燃气管网巡检:承包人包人工、器具、车辆、食宿管理、协调、安全、仓库场地等。 (2)燃气表后设施安装:承包人包工、包料、包工期、质量、安全、协调、文明施工、竣工验收等。承包人应按照图纸、工程量清单、项目合同和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完成施工。 投标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涨价因素及相关政策调整因素等,结算时综合固定含税单价不做任何调整。 2.1.6工作期限:一年。发包人在一年期满前对承包人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可选择是否续签,累计签约不超过3年。 2.2 招标范围
投标人必须对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投标;如有重大缺漏,将导致投标被否决。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并以其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要求 3.1.1 资质要求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需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① 具有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② 具有有效期内的GB类(公用管道)GB1级或GC类(工业管道)GC2级(含)以上的压力管道安装资格; ③ 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如证书中的许可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 3.1.2财务要求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以投标人提供《投标函》为准] 3.1.3 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以投标人提供《投标函》为准] (1)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cn/index.html)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今)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n/)中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7)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承担的招标人的工程项目发生质量事故、安全事故、伤亡事故、环保污染责任事故; (8)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承担的招标人的工程项目存在未完成合同约定工作范围的合同严重违约或被逐;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1.4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必须为投标人企业的在职职工; 2)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注1: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企业的在职职工;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最近六个月(扣除招标公告发布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投标人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资料复印件。】 3.1.5 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2)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取得合法有效的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3)投标人应是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公司****公司,不得在同一招标中同时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以投标人提供《投标函》为准] 3.2 业绩要求 (1)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两个用户燃气安装工程(用户指居民、小区用户、商业用户)合同金额/结算金额大于50万元的合同业绩(合同金额/结算金额大于50万元,需提供关键页证明)。 (2)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应是投标人的,而不是**方或技术支持方的;投标人至少应当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合同签字或盖章页、能清晰显示合同工作范围的合同资料等作为业绩证明文件;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应当能清晰显示项目名称、用户、工作内容等信息;如发现投标人业绩有失实情况,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业绩时间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A、国e平台”完成相关操作,具体如下: A、国e平台: ****作为国家首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试点单位之一,本项目在国义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国e平台”,网址:http://www.****.com)进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 有关国e平台操作疑问咨询请联系国义招标电子商务推广部(联系方式详见国e平台网站) 4.1国e平台的域名及登陆方法 本项目在国义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国e平台”,网址:http://www.****.com)进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建议使用“遨游(www.****.cn)”、“QQ(http://browser.****.com/)、搜狗(https://ie.****.com/)”浏览器,也可在国e平台用户指南(http://http://www.****.com/yhzn/index.jhtml)下载安装包。且在浏览器设置中需要允许flash运行) 4.2新投标人的注册方法 参加投标的单位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前往国e平台网页进行注册(注册时须在平台上传原件扫描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扫描件),操作步骤详见国e平台用户指南中《投标人注册手册》。 4.3 CA证书的办理方法 办理CA证书须知: (1)在办理CA证书前,请办理单位先按照国e平台用户指南完成平台注册手续。 (2)办理CA证书后,办理单位可对本项目的制作及递交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的加解密、开标等环节进行操作。 (3)办理CA证书手续,须彩色扫描以下文件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叶韵诗:****@ebidding.com(电话:020-****0669)、叶海恋:****@ebidding.com(电话:020-****0671)、李磊:****@ebidding.com(电话:020-****0665)审核后办理CA证书: <1>办理单位****认证中心有限公****银行汇款底单。 <2>办理单位登录国e平台,在“常用文件”功能处点击下载《投标人CA证书申请及软件安装》,解压文件后按《附件1-1、单位证书申请及更新表》要求填写并盖章,并彩色扫描《电子印章申请表》(申请单位公章务必清晰鲜明)至招标代理邮箱;(叶韵诗:****@ebidding.com、叶海恋:****@ebidding.com、李磊:****@ebidding.com)。 <3>上述纸质文件需递送至我司CA证书办理地点。 <4>CA证书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时间)。 <5>CA证书办理地点:****20楼。 <6>CA证书领取方式:投标人可以到代理机构现场领取或者采用邮寄方式,邮寄方式邮费默认到付,且代理机构不提供邮寄费用发票。 4.4电子招标文件的购买方法 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发售,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以下要求购买招标文件。 4.4.1首先在国e平台完成注册以及注册审批手续; 4.4.2在上一步操作完成后,按照4.4.5点所述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4.4.3招标文件售价:详见国E平台,售后不退;提醒:无论招标文件是否收费,投标人请务必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登录国e平台,完成招标文件购买及下载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 4.4.4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7月3日 00 :00至2024年7月8日16:00(**时间); 4.4.5招标文件购买方式: 具体步骤:①投标人须在国e平台建立企业信息登记且该企业信息登记应在有效期内;登陆后选择“项目管理”-“我要参与”,选择对应项目并点击“立即参与”-“购买文件”;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具体信息,通过聚合支付(微信、支付宝、银联)的方式完成购买手续,文件售后概不退换。购标订单完成后,投标人可登录国e平台,在“项目管理→我的订单”,具体项目订单详情页下载电子发票。电子发票一般是订单支付完成后48小时内开具,格式为不可修改的PDF格式。 关于上述注册和在线操作、售标的具体事宜,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叶韵诗(****@ebidding.com;020-****0669)、李冰(****@ebidding.com;020-****0665),我司工作人员将积极指导及协助投标人顺利完成相关操作。 4.4.6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将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4.4.7本项目通过电子招投标平台(国e平台)发售招标文件,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24年7月23日 09:00(**时间)。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届时将在线上举行开标仪式。鉴于项目纸质归档的需要,递交投标文件采用线下(纸质版)和线上(电子版)并行的方式,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密封寄/送达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省**市**东路726号****16楼(邮编:510060),收件人及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7.联系方式(1)所述(陈先生(136****1523));同时需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国义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简称“国e平台”,网址:www.****.com)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需与纸质投标文件保持一致)。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该CA证书是经国家权威机构认可的具备多种加密及安全认证的解决方案,投标文件一经加密后只有加密时使用的同一把CA或加密时生成的随机码才可以有效解密,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取查看,不存在泄密风险。制作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需使用企业 CA证书,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应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投标。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 CA 为投标文件加密,加密时所有投标文件均只能使用同一把企业 CA 证书进行加密。当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或递交出现异常时,应及时联系我司平台技术人员解决,若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仍未解决,在开标现场投标人需提供在投标截止时间**行操作出现异常的证明材料,如至少提供3张不同步骤操作的系统桌面全幅截图,并经招标人核实确认属实(若核实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信息,招标人保留扣除其投标保证金的权利),则投标文件以纸质为准,电子投标文件同时失效;否则,逾期提交或者未提交至国E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将可能被视为对招标文件的无效应答,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届时网上开标解密不在我司会议室集中进行,各单位请自行选择在其它网络通畅的地方进行网上开标解密。 5.4由于本项目为试行电子标项目,若出现线上线下无法同步开标或解密异常或可能无法实现所有已按时递交书面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可顺利完成在线开标的情况或其他不可控的因素时,由招标代理机构另行通知线上开标时间或终止线上流程(直接以线下开评标为准),所有参与方免责;若出现线上开标产生的同一信息或数据的内容与线下提交的纸质文件存在不一致的情况,以有利于招标人的解读为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国e招标采购平台(网址:www.****.com)、**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zbtb.****.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www.****.com)及粤采易阳光采购平台(网址:www.****.com)等平台上发布。平台之间按《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简称10号令)和《招标公告和公示数据接口规范》等相关规定对接交互本招标公告内容。如有不一致****交易中心****投标中心公布的为准。 7. 联系方式 (1)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及方式: 名称:**** 地址:**市**东路726号16楼(邮编:510060) 联系人:陈璨(136****1523,****@ebidding.com)、陈珍(****@ebidding.com)、杨佩旋 电话:(8620)****1105、****0649、****0623 传真:020-****3286 (2)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江****广场办公室1层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166****8338 (3)关于国e平台操作咨询请联系国义招标电子商务推广部: 联系人: 叶小姐、李先生、叶小姐 电 话: 020-****0671、020-****0665、020-****0669 邮 箱: ****@ebidding.com、****@ebidding.com、****@ebidding.com (4)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收取和退还咨询请联系 麦云彦(****@ebidding.com,155****9128) **** 2024年7月3日 | |||||||||||||||||||||||||||||||||||||||||||||||||||||||||||||
工期(交货期) | 详见公告 | |||||||||||||||||||||||||||||||||||||||||||||||||||||||||||||
最高投标限价(元) |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公告 投标人业绩要求:详见公告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www.****.com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07-03 00:00:00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07-08 16:00:00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07-23 09:00:00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详见公告 | |||||||||||||||||||||||||||||||||||||||||||||||||||||||||||
开标方式 | 详见公告 | 开标时间、地点 | 开标时间:2024-07-23 09:00:00 开标地点:详见公告 | |||||||||||||||||||||||||||||||||||||||||||||||||||||||||||
公告发布媒介 | **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
招标人 | **** | 办公地址 | 江****广场办公室1层 | |||||||||||||||||||||||||||||||||||||||||||||||||||||||||||
招标人联系人 | 陈先生 | 联系电话 | 166****8338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办公地址 | **市**区**东路726号16楼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陈珍 | 联系电话 | 136****7909 | |||||||||||||||||||||||||||||||||||||||||||||||||||||||||||
招标监督机构 | ****集团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166****8338 | |||||||||||||||||||||||||||||||||||||||||||||||||||||||||||
发布责任人 | ****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