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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令第682号(2017)《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条例》、国家环境保护部国环规环评[2017]4 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的规定和要求。现将《钻井无害化固体废物(水基钻井岩屑)处理综合利用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钻井无害化固体废物(水基钻井岩屑)处理综合利用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组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钻井无害化固体废物(水基钻井岩屑)处理综合利用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
项目地址:**维吾尔自治区****县**镇喇嘛昭村S303沿线以东2km处
公示内容:《钻井无害化固体废物(水基钻井岩屑)处理综合利用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钻井无害化固体废物(水基钻井岩屑)处理综合利用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组意见》
公示日期:2024年7月2日至202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