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smc2024010) 川北医学院实验用试剂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7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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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各潜在供应商:

现对****实验用试剂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编号:****】磋商文件作如下更正:

(一)原磋商文件第一章“十、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地点”:

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24年7月5日14:00-14:30。

接收地点:**市**区**大道北段**创业小镇C座2楼开标室。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邮寄或逾期送达、未密封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更正为:

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24年7月5日14:00-14:30。

接收地点:**省**市**区陈寿路476号开标室。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邮寄或逾期送达、未密封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二)原磋商文件第一章“十一、磋商地点”:

**市**区**大道北段**创业小镇C座3楼。

更正为:

**省**市**区陈寿路476号。

(三)原磋商文件第三章“附件7”中的“注”:

1.供应商应当把磋商文件第六章“二、技术参数要求”据实逐条列入此表响应。

2.按照采购项目技术要求的顺序对应填写。

更正为:

1.供应商应当把磋商文件第六章“二、配送清单及规格要求”和“★三、服务要求”据实逐条列入此表响应。

2.按照磋商文件第六章“二、配送清单及规格要求”和“★三、服务要求”的顺序对应填写。

(四)原磋商文件第三章“附件8”中的“注”:

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第六章“★五、商务要求”据实逐条填写,不得虚假响应,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更正为:

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第六章“★五、商务要求”据实逐条填写,不得虚假响应,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五)原磋商文件中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地址:

0817-****988,**市**区**大道北段**创业小镇C座2楼。

更正为:

0817-****388,**省**市**区陈寿路476号。

其他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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