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投标人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公司-防爆高杆灯杆及升降系统、防爆配电箱、防爆丝堵等采购)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采办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内容 | 基本要求 |
装备公司-防爆高杆灯杆及升降系统、防爆配电箱、防爆丝堵等采购 | 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预计发标时间2024年7月。 | 营业执照 |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
信誉要求 | 1.****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2.近三年(2020年-报价截止日前)内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3. ****商行****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4. 应答人与本采购项目其他应答人不得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5.申请人在《****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填报投标人注册信息,并在注册审核通过后,方可具备参与采办业务的基本资格,未通过注册审核的申请人应答均视为无效。 6.询价文件中明确要求资质需要在评议阶段通过权威网站查询的,以权威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响应文件中已提供查询结果证明但未查询到的,可以澄清。响应文件中未明确要求通过权威网站查询的,以响应文件为准。 | ||
业绩要求 | 1.供应商在近3年(2021年1月1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内至少具有1项已完成防爆接线箱、防爆高杆灯配件类产品的供货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 2.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业绩合同、合同所对应的结算发票。(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完全涵盖以上内容,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至少提供1项完成订单的验收材料。同一个年协合同提供1项及以上订单的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 4.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合同签署时间、货物名称、项目名称类似设备到货接收证明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 ||
贸易商要求 | 1.自有社保人数≥5人,履行社会责任,须提供近三月社保证明(退休返聘人员不在自有社保人数内,大学、事业单位可不提供社保证明);(需提供证明文件) 2.提供经审计近三年财务报表,近一年利润不能为负且近一年资产负债率<80%。如成立未满三年提供自成立次年起经审计财务报表且每年利润不能为负,最近一年资产负债率<80%; 3.投标人承诺中国海油非其唯一服务客户并提供支持性材料(海油外业绩,业绩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业绩合同及对应的发票) | ||
付款条件 | 1.结算方式:按合同约定方式进行结算 2.付款方式要求:银行电汇; 3.付款周期要求:接到货物验收合格通知开票后45天内付款。 | ||
资质要求 | 1.投标人应具备有效期内的ISO9001 质量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 职业健康安全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证书应在中国****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核实。 2.产品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要求的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证书,防爆产品提供防爆合格证书,****船级社B类证书。 | ||
技术指标 | 投标人承诺满足技术要求 |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4年7月3日)至(2024年7月11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是否具有参与意向技术指标、资质要求等是否有修改建议是否满足商务要求和技术指标)。
****中心
2024年7月3日
联系单位:中海油****公司****中心
联系人:郭迎洁
联系电话:022-****0221
邮 箱:guoyj2@cnooc.****.cn
(单位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