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靖宇县王洪武中医医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变更)

审批
吉林-白山-靖宇县
发布时间: 2024年07月0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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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0622MAD7YNGQXE张华
张华**省**市**县
**省**市**县**大街505号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建设项目(变更)
2021版本:108-医院;****防治院(所、站);妇幼保健院(所、站);急救中心(站)服务;采供血机构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Q8412-Q8412-中医医院
**省**市**县 **大街505号
经度:126.814********556 纬度: 42.387********778****环境局
2024-04-26
白环靖审字〔2024〕3号****
300
15****
****0622MAD7YNGQXE****
****0622MAD7YNGQXE**省金辉检验****公司
****0621MA0Y4QX6X72024-05-01
2024-06-122024-07-09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398611
2、工程变动信息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变更)
****原拟设有病床15张,并于2024年1月25日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完成备案,备案编号为:202********0000003。企业建设过程中新增了35张病床,由原来15张病床增加到50张,接诊量由原来的每日10人增加到每日30人。根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文“规模: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30%及以上;位于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项目生产能力增大超过30%;污染物排放量增加超过10%,属于重大变动,故需做变更环评。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本次医院设置病床由原来15张增加到50张;接诊量由原来的每日10人增加到每日30人本次医院设置病床由原来15张增加到50张;接诊量由原来的每日10人增加到每日30人
****原拟设有病床15张,并于2024年1月25日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完成备案,备案编号为:202********0000003。企业建设过程中新增了35张病床,由原来15张病床增加到50张,接诊量由原来的每日10人增加到每日30人。根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文“规模: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30%及以上;位于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项目生产能力增大超过30%;污染物排放量增加超过10%,属于重大变动,故需做变更环评。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项目位于**省**市**县**大街505号,利用现有的1栋楼(共3层)进行建设,地理坐标:东经126°4853.777",北纬42°2316.396"。项目东侧10m****酒店;南侧10m****酒店;西侧12m****管理局;西南侧42m为温馨**(住宅小区);北侧隔**大街41m****林业局家属楼。****原拟设病床15张,并于2024年1月25日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完成备案,备案编号为:202********0000003。企业建设过程中新增了35张病床,由原来15张病床增加到50张,接诊量由原来的每日10人增加到每日30人。根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文“规模: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30%及以上,属于重大变动。”本项目生产能力增大超过30%,属于重大变动,故需做变更环评。项目总投资300万元。本次医院设置病床由原来15张增加到50张;接诊量由原来的每日10人增加到每日30人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本项目不设置食堂,不设置熬药机,病床换洗外委处理,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医护人员废水、病床废水、问诊废水、化验室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处理站处理后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医疗机构****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日均值)的预处理排放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珠子河。项目废气主要为污水站产生的恶臭气体,通过收集、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标准限值要求,通过15m排气筒屋顶排放;同时无组织恶臭气体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相关要求。项目噪声主要为车辆进出以及风机、水泵等产噪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加强车辆管理、产噪设备底部采取基础减振,安装隔声门窗等措施,再经过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4类标准要求。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要求,分类妥善处理、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定期处理;污水处理站栅渣、污泥、检测废液、医疗废物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废活性炭、废紫外灯管暂存危废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危险废物贮存、转移等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相关要求。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要求落实危废暂存间、医疗废物暂存间、污水处理站、事故应急池等防渗措施,避免对地下水、土壤造成污染。已落实。由验收监测结果显示:污水排污口中各污染物监测结果均低于《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预处理标准。已落实。由验收监测结果显示:厂界NH3、H2S、臭气浓度无组织最大浓度分别为0.457mg/m3,0.024mg/m3,12(无量纲),排放标准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中的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氨:1.5mg/m3、硫化氢:0.068mg/m3、臭气浓度:20(无量纲))。由验收监测结果显示:污水处理站周边氨和硫化氢浓度无组织排放最大浓度分别为0.426mg/m3,0.021mg/m3,臭气浓度未检出,污水处理站周边无组织浓度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3排放标准(NH3:1.0mg/m3、H2S:0.03mg/m3、臭气浓度:10(无量纲))。已落实。噪声源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做减振处理、对工作间封闭隔音处理等措施,经墙壁、围墙和距离衰减后,降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及4类标准。已落实。本项目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集中处理;废离子交换树脂交由厂家定期处置;医疗废物、栅渣、污泥收集后暂存于院区医疗废物暂存间内;废活性炭、废紫外线灯管、检测废液暂存于院区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已落实。根据现场踏查,目前医院已全部将地面进行防渗处理。
经现场调查、验收阶段的建设内容与环评阶段相比,****处理站恶臭气体由集气罩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处理站恶臭气体采用喷洒除臭剂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办公厅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中环境保护措施第8条“废气、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化,导致第6条中所列情形之一(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污染防治措施强化或改进的除外)或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属于重大变更,本项目未增加污染物排放量,不属于重大变动清单中重大变更内容,因此,本项目不属于重大变更项目。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鉴于本项目在生产中存在一定环境风险,你单位需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防止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已落实。已编制完应急预案,编号220622-2024-008-L。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1 0.238 0.238 0.1 0 0.238 0.138
0.15 0.44 0.44 0.15 0 0.44 0.29
0.036 0.11 0.11 0.036 0 0.11 0.074
0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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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一级强化处理工艺 污水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医疗机构****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日均值)的预处理排放标准 已建设 由验收监测结果显示:污水排污口中各污染物监测结果均低于《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预处理标准。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定期喷洒除臭剂 厂界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中的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污水处理站周边无组织浓度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3排放标准 已建设 由验收监测结果显示:厂界NH3、H2S、臭气浓度无组织最大浓度分别为0.457mg/m3,0.024mg/m3,12(无量纲),排放标准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中的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氨:1.5mg/m3、硫化氢:0.068mg/m3、臭气浓度:20(无量纲))。 由验收监测结果显示:污水处理站周边氨和硫化氢浓度无组织排放最大浓度分别为0.426mg/m3,0.021mg/m3,臭气浓度未检出,污水处理站周边无组织浓度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3排放标准(NH3:1.0mg/m3、H2S:0.03mg/m3、臭气浓度:10(无量纲))。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噪声源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做减振处理、对工作间封闭隔音处理等措施 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及4类标准。 已建设 由验收监测结果显示:院界四周昼间最大值为54.4dB(A),夜间最大值为44.0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60dB(A)、50dB(A));北侧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区(70dB(A)、55dB(A))。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要求落实危废暂存间、医疗废物暂存间、污水处理站、事故应急池等防渗措施,避免对地下水、土壤造成污染。 根据现场踏查,目前医院已全部将地面进行防渗处理。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要求,分类妥善处理、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定期处理;污水处理站栅渣、污泥、检测废液、医疗废物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废活性炭、废紫外灯管暂存危废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危险废物贮存、转移等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相关要求。 本项目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集中处理;废离子交换树脂交由厂家定期处置;医疗废物、栅渣、污泥收集后暂存于院区医疗废物暂存间内;废活性炭、废紫外线灯管、检测废液暂存于院区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鉴于本项目在生产中存在一定环境风险,你单位需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防止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 已编制完应急预案,编号220622-2024-008-L。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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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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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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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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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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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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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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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