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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623MA1UT4UP0F | 建设单位法人:王继国 |
杨国良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县掘港街道珠江路888号(生命健康产业园) |
高端诊断酶原料生产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47-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化学药品制剂制造;兽用药品制造;生物药品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761-C2761-生物药品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县掘港街道珠江路888号(生命健康产业园) |
经度:121.1296 纬度: 32.32126 | ****机关:****审批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11-22 |
东行审环〔2022〕5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4-05-10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000 |
40 | 运营单位名称:**** |
****0623MA1UT4UP0F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0623MA1UT4UP0F | 验收监测单位:美佳环境****公司 |
****0623MA1Y5PB64X | 竣工时间:2023-01-01 |
2023-01-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3-04-30 |
2023-12-0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1-02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xmgs/373.html |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年产酶原料约0.5吨、酶制剂约1吨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酶原料约0.5吨、酶制剂约1吨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酶原料生产工艺:发酵罐体灭菌、上罐、接种、发酵培养、收集菌体、菌体破碎、纯化、浓缩;酶制剂生产工艺流程:配制缓冲液、分装、检验。 | 实际建设情况:酶原料生产工艺:发酵罐体灭菌、上罐、接种、发酵培养、收集菌体、菌体破碎、纯化、浓缩;酶制剂生产工艺流程:配制缓冲液、分装、检验。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废气治理:该项目大肠杆菌发酵产生的恶臭气体(主要为硫化氢、氨、臭气浓度),涉及发酵区、细胞室、纯化区、内包装区、质检区、危废仓库等,分别经有效收集后进入相应的废气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通过 23 米高的 1#排气筒排放。根据《报告书》,酵母投料粉尘、质检区有机废气产生量较小,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公司须加强全过程管理,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采取有效措施尽可能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废水治理: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该项目生产废水(包括设备后道清洗废水,烧杯、质检区器皿等后道清洗废水,车间地面清洗废水,蒸汽冷凝水,纯水制备弃水)经“袋式过滤器+过流式紫外灭菌器”预处理后与经化类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并纳管至**县东****公司集中处理。噪声治理:你公司须合理安排厂区总体平面布局优选低噪声设备,高噪声源设备应尽量远离居民,并采取屏障隔声、降噪减振等有效措施,确保该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 1中的 3 类标准,且不得降低周围环境敏感点声环境质量。固废处置:按“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施工期、运营期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尤其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建设专门的危废堆放场所,防止造成二次污染。按要求对一般固废进行回收利用或综合治理,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制度建立与风险防范:你公司须认真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事故应急防范措施,严格按照环境风险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环境事故应急预案,依托园区事故应急池,配备相应装备并定期进行演练,防止因事故发生污染环境事件。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治理:项目大肠杆菌发酵产生的恶臭气体(主要为硫化氢、氨、臭气浓度),涉及发酵区、细胞室、纯化区、内包装区、质检区、危废仓库等,分别经负压收集后进入二级紫外灭菌+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通过 23 米高的 1#排气筒排放。无组织废气加强管理。废水治理:项目已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 生产废水由于产生量少,经“袋式过滤器+过流式紫外灭菌器”处理后作为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园区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县东****公司集中处理。噪声治理:合理安排厂区总体平面布局优选低噪声设备,高噪声源设备尽量远离居民,并采取屏障隔声、降噪减振等有效措施。固废处理:项目建有专门的危废仓库。项目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回收利用或综合治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制度建立与风险防范:已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事故应急防范措施,已按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已配备相应装备并定期进行演练。 |
生产废水由于产生量少,经“袋式过滤器+过流式紫外灭菌器”处理后由原环评中的接管改为作为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按照《报告书》提出的要求,建议该项目以厂界为边界设置 100m 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的相关管理要求按有关部门的政策规定执行。按照《**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要求,规范设置排污口,设置排口标志牌,排气筒预留监测采样口。 | 实际建设情况:符合批复要求,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目前无居民等敏感点。已规范设置废气排口及标志牌,排气筒已预留监测采样口。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0 | 0.0156 | 0.0416 | 0 | 0 | 0.016 | 0.016 | |
0 | 0.0302 | 0.16 | 0 | 0 | 0.03 | 0.03 | |
0 | 0.0003 | 0.012 | 0 | 0 | 0 | 0 | |
0 | 0.0009 | 0.0024 | 0 | 0 | 0.001 | 0.001 | |
0 | 0.0087 | 0.018 | 0 | 0 | 0.009 | 0.009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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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 |
1 | 园区化粪池 | 《****药行业水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3560-2019)表 2 中生物工程类制药企业间接排放标准 | 按环评建设 | 已监测 |
1 | 二级紫外灭菌+活性炭吸附 | 臭气浓度污染物排放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4042-2021)表 1、表 7中相应标准;硫化氢、氮气污染物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1、表 2中相应标准 | 按环评建设 | 已监测 |
1 | 合理安排厂区总体平面布局优选低噪声设备,高噪声源设备应尽量远离居民,并采取屏障隔声、降噪减振等有效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 1中的 3 类标准 | 按环评建设 | 已监测 |
1 | 为了保护地下水及土壤环境,采取措施从源头上控制对地下水及土壤的污染。实施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从设计、管理各种工艺设备和物料运输管线上,防止和减少污染物的跑冒滴漏;合理布局,减少污染物泄漏途径。在厂内不同区域实施分区防治 | 按环评落实 |
1 | 按“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施工期、运营期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尤其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建设专门的危废堆放场所,防止造成二次污染。按要求对一般固废进行回收利用或综合治理,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已按环评批复落实 |
1 | 你公司须认真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事故应急防范措施,严格按照环境风险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环境事故应急预案,依托园区事故应急池,配备相应装备并定期进行演练,防止因事故发生污染环境事件。 | 已按环评批复落实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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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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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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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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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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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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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