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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不透光烟度分析仪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项目编号 | **** |
有效起始日期 | 2024-07-04 | 有效截止日期 | 2024-07-17 |
一、项目概况 | |
****集团的使用需求,对不透光烟度分析仪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组织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潜在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 |
二、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名称:不透光烟度分析仪项目 | |
2、项目类别:货物类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采购内容:****中心购置2套不透光烟度分析仪,满足非道路移动机械自由加载法排气烟度测试需求,****中心在非道路移动机械自由加载法烟度检测能力的空白,****集团内非道路企业提供年度自查测试服务,降低集团相关测试成本,保障产品的生产一致性,提升产品质量。 | |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 |
投标人条件: 1.拟标投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人民币(或等值其他货币);公司成立三年以上(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到开标当日满三年为准),且经营范围满足招标人需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2.拟投标人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扫描件(需盖章); 3.拟投标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 4.拟投标人在****总局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不存在不良记录; 5.拟投标人不存在严重违规或被列入招标人“黑名单”的声明; 6.拟投标人2021年1月1****公司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未显示异常; 7.拟投标人有与本次招标内容相同或类似项目业绩,且近3年内无因服务不当而造成重大事故; 8.拟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与本项目有关的违法及重大违规情况; 9.拟投标人须认可招标人的工作指令,包括节、假日能正常开展工作的要求; 10.拟投标人最近半年纳税正常; 11.拟投标人的直接或间接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管非重汽员工及其亲属; 12.如为代理商投标,需获得生产厂家正式授权,提供授权书原件,保证提供原厂售后服务并提供原厂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拟投标人必须是最终投标单位和签订合同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已中标项目以任何形式分包或转包给其他单位。 | |
四、采购文件领取 | |
1、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线下 | |
2、采购文件领取截止时间:2024-07-17 17:00:00 | |
3、采购文件领取地点:**市高新区华奥路777号重汽科技大厦1311 | |
五、响应文件提交 | |
1、递交方式:线下 | |
2、递交截止时间:2024-07-19 13:30:00 | |
3、递交地点:**市高新区华奥路777号重汽科技大厦1311 | |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 |
1、开标时间:2024-07-19 13:30:00 | |
2、开标地点:**市高新区华奥路777号重汽科技大厦1311 |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com) | |
八、联系方式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
地址:**市高新区华奥路777号重汽科技大厦1311 | |
联系人:孔明伟 | |
联系电话:178****9557 | |
九、其他说明 | |
报名方式:拟投标人根据招标人在中国重汽的官网(http://www.****.cn/sinotruk/xwzx/tzgg/index.html)等公开媒体上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报名,公示期间请尽快报名。 报名提交资料:均为盖章电子扫描版,用“公司名称+文件名称”命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