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S105**段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及S213**段东线工程勘察设计项目(二次) | |||
项目编号 | **** | |||
标段名称 | S105**段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及S213**段东线工程勘察设计项目(二次) | |||
标段编号 | ****001-1 | |||
招标人 | **** | |||
项目统一代码 | 无 | |||
最高限价 | ****000元 | |||
代理机构 | **** |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省**市**县环峰镇鸡爪巷5幢 卞中梁186****9387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
开标时间 | 2024年7月2日 9:00:00 | 计划工期 | 签订合同后180日历天完成招标范围内的勘察、设计、相关专题研究等所有前期咨询服务工作,并配合招标人完成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详见附件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详见附件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 | 投标工期 | 签订合同后180日历天完成招标范围内的勘察、设计、相关专题研究等所有前期咨询服务工作,并配合招标人完成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 |
地址 | **市**区龙阳大道7号 | |||
投标价(元) /费率(%) | ****000元 | |||
项目负责人 | 张家元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正高级工程师(**) | |
W079****100023A | ||||
技术负责人 | 刘政伟 | 质量标准 | 满足国家相应勘察设计规范深度要求,并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且通过相应审查。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项目负责人获奖要求:无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技术负责人获奖要求: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技术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 |||
企业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企业获奖要求:无 | |||
企业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企业业绩要求:无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 | 投标工期 | 签订合同后180日历天完成招标范围内的勘察、设计、相关专题研究等所有前期咨询服务工作,并配合招标人完成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 |
地址 | 合****学园B幢101室、201室 | |||
投标价(元) /费率(%) | ****000元 | |||
项目负责人 | 周银宝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正高级工程师(交通工程) | |
ZG(2018)****06684 | ||||
技术负责人 | 叶东祥 | 质量标准 | 满足国家相应勘察设计规范深度要求,并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且通过相应审查。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项目负责人获奖要求:无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技术负责人获奖要求: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技术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 |||
企业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企业获奖要求:无 | |||
企业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企业业绩要求:无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设计研究院****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 | 投标工期 | 签订合同后180日历天完成招标范围内的勘察、设计、相关专题研究等所有前期咨询服务工作,并配合招标人完成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 |
地址 | **省**市**区黄边北路146号 | |||
投标价(元) /费率(%) | ****000元 | |||
项目负责人 | 陈新富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正高级工程师(道路与桥梁工程) | |
200****092121 | ||||
技术负责人 | 罗剑平 | 质量标准 | 满足国家相应勘察设计规范深度要求,并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且通过相应审查。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项目负责人获奖要求:无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技术负责人获奖要求: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技术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 |||
企业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企业获奖要求:无 | |||
企业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企业业绩要求:无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双休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双休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 |||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1、若投标人对公示中的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提出,提出方式(线上或线下)见招标文件(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卞中梁,186****9387)。 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在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双休日、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委员会提出投诉,联系人:刁节桃,联系电话:0555-****519。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