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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公告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
2024-06-25 09:37:30 |
**县 |
2024-06-25 09:37:30 |
****分局 |
关于拟作出《****鑫恒**流延膜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公示——审批前公示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鑫恒**流延膜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分局。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分局
2024年6月25日
联系电话:0564-****580
地 址:**县****分局3楼行政审批股
项目建设地点:**省**市**县万佛路西侧**隙泉****公司院内1#厂房、2#厂房
项目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租赁**隙泉****公司院内1#厂房、2#厂房1870m2,**3条流延膜生产线,购置挤出机、压延机、牵引机、收卷机、拌料机、分切机、破碎机等生产设备用于流延膜的生产和加工,形成年产流延膜1000t的生产能力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
熔融、压延废气:3条流延膜生产线熔融、压延的过程中会产生有机废气和臭气浓度,分别在每条生产线熔融、压延上方设置集气罩+软帘,将废气引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DA003)(3条流延膜生产线共计3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3根15m高排气筒)
破碎废气:破碎过程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引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4)
项目废气中产生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 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非甲烷总烃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特别排放限制,臭气浓度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综上所述,项目运营后大气污染物均可实现达标排放,对区域空气环境影响较小。
(2)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雨污分流,雨水经厂区雨水管网排入周边道路市政雨水管网;产生的废水为生活污水和冷却排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与冷却排水一起排入市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尾水排入三里河。
厂区生活污水和冷却水排水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三级****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浓度限值
因此,本项目运营期废水可做到达标排放,对区域水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是生产车间的各种机械设备噪声,企业通过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对高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垫;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转等措施后,项目运营期各厂界噪声排放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其中,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括废包装袋、塑料边角料和不合格产品、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危险废物包括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油桶。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包装袋、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等一般固废集中收集后,定期外售,塑料边角料和不合格产生通过破碎回用于生产;员工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日常清运处置;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油桶属于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至危废贮存库,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因此,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均可实现清洁处理和处置,对区域环境影响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