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 泰安市岱岳区良庄镇(房村镇)蔬菜产业提升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7月04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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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良庄镇(房村镇)蔬菜产业提升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市**区良庄镇(房村镇)蔬菜产业提升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市**区良庄镇(房村镇)蔬菜产业提升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区良庄镇(房村镇)蔬菜产业提升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 ****

2.2项目名称:**市**区良庄镇(房村镇)蔬菜产业提升工程

2.3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市**区良庄镇、房村镇。

2.4建设规模:项目计划在良庄镇良庄北村建设安装6栋20m*85m*5.5m和8栋20m*110m*5.5m的钢衍架温室大棚。房村镇西良甫村建设安装2栋48m*80m*5.3m的连栋温室大棚和11栋夯土墙冬暖式大棚室大棚。具体内容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20日历天,注: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2.6 质量目标:合格标准;

2.7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工程的施工及其保修(具体内容见工程量清单) ;

2.8 项目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二个标段;

2.9 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控制价为903.95569万元 ,其中第一标段**市**区良庄镇蔬菜产业提升工程控制价452.02075万元,第二标段**市**区房村镇蔬菜产业提升工程控制价451.93494万元。

2.10 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一、二标段)

3.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叁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未在其他正在施工或正在承接的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否则投标无效,以及相应的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和专业技术能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符合《****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3.3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根据《****建设厅、****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管工作的通知》(鲁建建管字〔2020〕1号文件),满足相关条件的投标单位可参加本项目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公告时间:2024年7月5日至2024年7月11日。

4.2下载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网址:www.****.cn)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下载方法:投标人自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 CA 数字证书,办理要求****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 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http://www.taggz yjy.****.cn/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 CA 数字证 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116;移动 CA 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0000。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7月30日09时00分(**时间)。

5.2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市公共**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5.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市公共**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开发区

邮 编:271000

联 系 人:吴经理

电 话:0538-****839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服务中心2楼

邮 编:271000

项 目 经 理:刘经理

电 话:0538-****999

8. 异议和投诉

8.1潜在投标人对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可以采用书面形式或网络(登录**市公共**交易系统账户,进入“我的项目-项目流程”,点击“异议”)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8.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或网络(通过**市公共**交易系统)形式予以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8.3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经理

联系电话:0538-****999

地址:******服务中心2楼

邮编:271000

异议受理方式:经单位盖章后书面提交。

8.4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或异议提出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异议答复不满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3日内,登录“**市公共**交易网”(http://www.****.cn),通过“交易指南”栏目——“投诉指南”——“我要投诉”,登录后查找投诉项目标段,进入项目流程页面,点击“投诉”按钮,按提示内容填写投诉人电话及邮箱、被投诉主体名称、投诉内容,并上传投诉附件后进行在线投诉。

8.5异议提出人提出异议或投诉人提出投诉时,应依法提供有效线索、相关证据及法律依据。

8.6本项目监督部门:****住建局工程建设科;联系方式:0538-****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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