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因开展业务需要,需进行课程视频拍摄及制作服务的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报价。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课程视频拍摄及制作服务。
2.项目内容及控制价
名称 | 技术服务要求 | 数量 | 控制单价 (元) | 控制总价 (元) |
课程视频拍摄 | 1.在培训教室内合理布置机位,对教师授课过程进行全程录制; 2.视频画面清晰、图像稳定,声音与画面同步且无杂音; 3.格式要求:适用于主流平台传播的视频格式,并根据要求输出对应格式的视频; 4.清晰度要求:MV拍摄≥4K级别,成片码率不低于50Mbps,视频分辨率:4096*2160,视频帧率为25帧/秒,码率不低于10Mbps,录制视频宽高比16:9,交付格式为:MP4。 | 32课时 | 2800 | 89600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投标人应具有本次采购服务的经营范围(影视制作);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及报价文件,采用A4规格纸编制,一式二份。资格文件和报价文件各自单独密封包装。
(一)资格文件
1.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加盖公章,附件1);
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附件2);
5.两份及以上视频拍摄制作项目**案例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提供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报价文件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报价单(报价单格式、内容等应与附件3一致,加盖公章),以人民币结算。
四、评标办法
参与投标报价的供应商视为完全满足本采购公告所有要求,以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标。如出现相同最低报价,开标现场将通过电话联系最低报价投标人进行二次报价。
备注:开标现场分为资格审查和价格评标阶段,招标人先审核投标人资格(查看资格文件),如投标人资格审核不通过,则不进入价格评标阶段(查看报价文件)。
五、服务要求
(一)总体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参与采购活动时应充分考虑项目潜在风险,中标人应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3.本招标文件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
(二)其它要求
1.拍摄、置景要求:满足拍摄要求的4K电影级摄像机。
2.灯光器材要求:满足拍摄需要的聚光灯、镝灯、LED摄影灯、黑旗、魔术腿等。
3.录音设备要求:使用领带夹式无线麦克风进行录音,摄像机在连接外界麦克风的同时,保留一路参考音。参考音在一路,外界麦克风接二路。同时用一部数字录音机(录音笔)进行参考音录制,格式为WAV或MP3。
4.中标人应根据招标方提前1日通知的时间、地点,按时做好拍摄前的准备,不得耽误拍摄进度。
六、违约情况
1.中标人若无法响应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招标人有权取消合同,中标人须赔偿招标人相应损失。
2.服务期内若出现中标人不配合招标方人员完成工作的情况,招标方有权解除合同,中标人须赔偿招标人相应损失。
3.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分包或转包。如有发现经查实,视为中标人违约,招标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中标人须支付合同金额50%的违约金。
七、验收方式
1.每期课程制作完成后,由招标人组织相关人员对照技术服务要求进行验收,验收组将核对中标人所提供的视频等材料,形成验收是否通过的结论。
2.若验收结论为不通过,验收人须向中标人说明不合格理由(不合格理由不能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中标人须根据不合格理由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再次提出验收申请,再次执行第1点所述的验收流程;再次执行验收流程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八、付款方式
项目采用固定总价的方式签订合同。中标人通过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开具实际应付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人收到发票后1个月内付清款项。
九、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1.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7月12日 12:00(**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地址:**市**县创业路5号久策大厦B座10楼,邮编:350108);
3.联系人:吴女士(186****7557);
4.技术咨询:吴生先(152****0163);
5.监督电话:郭先生(0591-****8512),邮箱****@126.com。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密封盖章的投标文件(写明投标项目名称,封面注明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送达****(建议当面递交投标文件,不建议采用寄存或快递寄送的方式,如采用寄存或快递寄送则后果自行承担),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或当做废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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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