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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07月05日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要求,****组织开展了**县玛果梁子风电项目220千伏送出工程竣工环保验收工作。
《**县玛果梁子风电项目220千伏送出工程》环境保护设施等相关内容按环评批复要求进行了建设和运行,结合项目验收调查报告,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管理制度,落实了主要的污染防治设施和生态保护措施,污染物可达标排放。工程无重大变动,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不存在不能通过验收的情形,通过自主验收。现将《**县玛果梁子风电项目220千伏送出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进行公示。
项目名称:**县玛果梁子风电项目220千伏送出工程
建设单位:****
公示内容:附件1《**县玛果梁子风电项目220千伏送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公示本;附件2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4年7月5日—2024年8月1日(2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尹先生
联系电话:0834-****399
通讯地址:**县**大道29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