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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时间:2024-07-05 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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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 我单位代理实施的“贵****公司“十四五”酱香酒**同民坝一期建设项目10kV及以下电力线路迁改工程”,对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招标文件对近3年完成或正在施工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为“从2021年6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投标人已完成或正在施工的类似业绩的年份要求,以投标人提供的中标通知书的落款时间或合同协议书(或施工合同)的签订时间为准。 招标文件中与此澄清冲突的内容,以此澄清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