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维吾尔自治区
本**锦龙****公司大宗物资材料采购(盐酸)(招标项目编号:****),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企自筹,招标人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谈判采购。
项目规模:**锦龙****公司大宗物资材料采购(盐酸) 。
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锦龙****公司大宗物资材料采购(盐酸)
001 **锦龙****公司大宗物资材料采购(盐酸):
3.1供应商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供应商为代理商的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资质必须齐全,所投产品必须有原生产厂家的正式授权书来保证产品的品质。所有产品不得转包或贴牌;
3.3供应商需近3年具有类似项目业绩;
3.4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财务报表;
3.5供应商在近3年不存在行贿犯罪等不良记录;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2024年07月06日10时00分00秒---2024年07月10日19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6日至2024年7月10日每日上午10:00至下午19:00前(**时间),将“3.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所要求资料加盖公章扫描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需写明联系人、电话及邮箱号)、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发送至****@qq.com,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购买招标文件。 (2)领取方式:合格后,招标代理机构将谈判文件电子版发送至授权委托书写明的邮箱中。 (3)标书款:200元/标段,请电汇至账户并标注清晰供应商名称及项目名称,采购文件一经发售无论任何原因概不退还。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1日11时00分00秒
递交方法:详见谈判文件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11日11时0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详见谈判文件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纪委。
招标人:****
地址:****市**东路89号
联系人:李睿
电话:0992-****32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龙腾路与会展纬四路交叉口西220****中心蓝海大厦24楼
联系人:明晓佳
电话:186****2355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