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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322MA08MFE472 | 建设单位法人:吴永刚 |
吴永刚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县 |
****园区新开口大街以南、正**路以西 |
****自行车整车及功能性合金零部件生产技术改造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76-自行车和残疾人座车制造;助动车制造;非公路休闲车及零配件制造;潜水救捞及其他未列明运输设备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761-C3761-自行车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园区新开口大街以南、正**路以西 |
经度:119.131734 纬度: 39.684921 | ****机关:****行政审批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2-16 |
昌审批环字〔2023〕0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4-02-29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530 |
27 | 运营单位名称:**** |
****0322MA08MFE472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清宸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 司 |
911********432763J | 验收监测单位:**** |
****0322MA08MFE472 | 竣工时间:2024-01-16 |
2024-05-07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7-15 |
2024-05-2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6-21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厂区张贴告示 |
技术改造 | 实际建设情况:技术改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该项****工业园区新开口大街以南、正**路以西(现有厂区内)。本项目利用1#厂房内西北角**原料棚(规模4m×5m)以及事故池(规模3m×1.5m×0.67m);在原有生产线基础上增加焊机、加工中心、线切割机、空压机、溜光机、液压机、湿式打磨台、焊烟净化器等配套设备;对原有酸洗工艺进行升级改造,技术改造后,可以更有效的去除产品的应力,增高表面亮度;食堂迁移至1#厂房二层,并于二层**大储藏室、餐厅、多功能厅、自行车简单维修区。项目不改变产品产能,不新增用地。项目总投资5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7万元,占总投资的5.1%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利用1#厂房内西北角**原料棚(规模4m×5m)以及事故池(规模3m×1.5m×0.67m);2、在原有生产线基础上增加焊机、加工中心、线切割机、空压机、溜光机、液压机、湿式打磨台、焊烟净化器等配套设备;3、对原有酸洗工艺进行升级改造,技术改造后,可以更有效的去除产品的应力,增高表面亮度。项目总投资5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7万元,占总投资的5.1% |
食堂未建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管材或零件→超声波清洗→酸洗→水洗→成品 | 实际建设情况:管材或零件→超声波清洗→酸洗→水洗→成品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一)项目酸洗工艺产生的废气通过酸洗槽侧面设置的吸风装置吸收,将废气引到酸雾处理塔处理,酸雾塔通过自上而下喷淋水吸收酸气,经一根15m排气筒(DA0O3)排放;现有工程打磨废气由无组织排放改为集气管道收集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以上废气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排放标准。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专用管**排,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规模标准要求及《**市2019年餐饮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秦气防领办[2019]36号)的相关规定。 项目新增焊机焊接烟尘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及《****办公室关于执行钢铁等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特别要求的通知》([2021]-10)要求。 (二)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进入厂区污水处理设施经中和、沉淀、过滤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园区污水处理厂收水标准后,排入****处理厂。 (三)项目运行时产生的设备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经采用基础减震、建筑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项目产生的除尘器粉尘,集中收集后外售;废酸桶暂存于危废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酸洗废气:酸洗过程有少量酸气体挥发,酸洗槽侧面设置吸风装置吸收废气,将废气引到酸雾处理塔处理,酸雾塔通过自上而下喷淋水吸收酸气,最后经过15m排气筒(DA003)排放,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排放标准,措施可行。 焊接废气:进行焊接工作的焊接工位处配备焊烟净化器以及废气收集装置,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排放标准及《****办公室关于执行钢铁等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特别要求的通知》([2021]-10)要求0.3mg/m3,措施可行。 打磨除尘废气:现有工程打磨废气由无组织排放改为集气管道收集至布袋除尘器处理,经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排放标准; 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处理厂; 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时产生的设备噪声。项目设备全部布置于厂房内,利用建筑隔声,采取上述措施后,经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除尘器粉尘,收集后外售;废酸桶暂存危废间,委托**浩昌杰****公司处理,措施可行。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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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0027 | 0 | 0 | 0 | 0.003 | 0.00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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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0196 | 0 | 0 | 0 | 0.02 | 0.0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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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现有污水处理设施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园区污水处理厂收水标准 | 现有污水处理设施 | 监测情况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园区污水处理厂收水标准 |
1 | 酸洗废气引到现有酸雾处理塔处理,最后经过15m排气筒(DA003)排放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排放标准 | 酸洗废气引到现有酸雾处理塔处理,最后经过15m排气筒(DA003)排放 | 监测情况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排放标准 | |
2 | 焊烟净化器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排放标准及《****办公室关于执行钢铁等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特别要求的通知》([2021]-10)要求 | 焊烟净化器 | 监测情况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排放标准及《****办公室关于执行钢铁等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特别要求的通知》([2021]-10)要求 | |
3 | 现有工程打磨废气由无组织排放改为集气管道收集至布袋除尘器处理,经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排放标准 | 现有工程打磨废气由无组织排放改为集气管道收集至布袋除尘器处理,经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 监测情况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排放标准 |
1 | 设备全部布置于厂房内,利用建筑隔声,采取上述措施后,经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设备全部布置于厂房内,利用建筑隔声,采取上述措施后,经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 | 监测情况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1 | 项目产生的除尘器粉尘,集中收集后外售;废酸桶暂存于危废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除尘器粉尘,收集后外售;废酸桶暂存危废间,****公司处理 |
依托现有1#厂房,酸洗废气、废水治理措施依托现有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依托现有1#厂房,酸洗废气、废水治理措施依托现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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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