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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污染影响类》等要求,现将绿渠小微企业****中心迁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材料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绿渠小微企业****中心迁建项目;
二、建设地点:****门市**区民安大道3872号第一层之2;
三、建设单位:绿渠****公司;
四、联系人:陈工,180****5769;
五、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签到表;
六、公示时间:2024年7月8日-2024年8月3日(20个工作日);
七、公示期间,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向我司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反应问题并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我们及时回复反馈。
绿渠****公司
202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