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鑫达滑石集团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超微细滑石粉扩建项目

审批
辽宁-鞍山-海城市
发布时间: 2024年07月1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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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912********652384E于**
李盈********开发区
南台镇前五道河村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年产4万吨超微细滑石粉扩建项目
2021版本:060-耐火材料制品制造;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C309-C309-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省**市**市 南台镇前五道河村
经度:122.768753 纬度: 40.891196****环境局
2021-03-15
海环审字〔2021〕31号****
1109
116****
912********652384E**诚致****公司
****0231MACXFT8R1Y中科****公司
912********336258P2024-03-30
2024-06-122024-07-10
**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改扩建改扩建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年产滑石粉12万t/a年产滑石粉12万t/a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在已建厂房内建设立磨生产线6条,并同步配套建设环保设施等利用厂内立磨生产车间**的6条立磨机生产线及配套环保设施等
部分立磨机的规格及数量较环评相比有所变动,变动后立磨机总生产能力略小于环评,但由于立磨作业时长与产品粒径相关,产品总产能与环评基本保持一致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废气:项目细磨、成品入罐、包装等工序产尘采取有效措施净化。所有生产工序均须在封闭厂房内进行;原料和成品储放于封闭库房或罐体内,严禁露天堆放;制定严格的车辆运输管理制度,并对运输车辆采取加盖苫布等措施;做好厂区及生产车间内地面的硬化工作,并对硬化地面及时采取吸尘和洒水抑尘措施。废水:职工生活废水排入旱厕,定期清掏,用于农田堆肥,不外排。须对旱厕做好防渗漏处理。噪声:应优选低噪声设备,并对主要声源设备分别采取合理布局、封闭厂房隔声、安装减震垫及设置减震基础、在强振设备与管道间采取柔性连接方式等措施。固废:做好固体废物处理处置。你单位须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提出的固体废物收集及处理方式执行,采取有效措施后,确保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收集及处理分别对应满足 (GB18599-2001)及修改单和 (GB18597-2001)及修改单的相关要求,危险废物须及时交由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部门处理,并向环保部门登记申报,办理转运联单。废气:立磨产尘经6台布袋除尘器净化后由6根排气筒有组织排放;各料罐入罐产尘及包装过程产尘经罐顶单机除尘净化后车间内排放;所有生产作业均在封闭厂房内进行,原料和成品存放于料罐内或包装存放于封闭库房内,无露天堆放;进出场运输车辆均加盖苫布;厂区及车间地面全部硬化,设有吸尘车及洒水车及时吸尘、洒水抑尘。废水:职工生活污水排入厂内现有化粪池,定期清掏不外排。原有化粪池已采取防渗漏措施。噪声:主要噪声源均设置在封闭厂房内隔声,购置了低噪声设备,对立磨机、空压机、除尘风机等设置了单独减振基础,在强振设备与管道间采取柔性连接方式。固废:一般工业固均可得到综合利用或合理有效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贮存及处置均满足现行(GB18559-2020)中的相关要求。危险废物可分类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的贮存满足(GB18597-2023)中的相关要求
由于本项目磨机数量多且距离较分散,为改进除尘排气效果,将6台立磨机除尘后由1根23m高排气筒合并排放改为除尘后分别由1根28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整体排气筒数量较环评多3根,但新增排气筒不属于主要排放口,该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由于各料罐容积较大且厂房较高,各料罐入罐产尘由罐顶除尘器净化后由1根排气筒合并排放改为由高于15m高各罐顶除尘器排放口车间内排放;包装过程产尘捕集后引入对应料罐顶部单机除尘净化。由于布袋除尘器的效率高,经除尘后的颗粒物排放量较小,经封闭厂房折挡和沉降后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不大,根据验收检测数据,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浓度满足相关排放标准要求。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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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3 1.1 1.26 0 0 5.203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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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立磨布袋除尘器+28m排气筒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 立磨布袋除尘器+28m排气筒 监测立磨除尘排气筒DA001出口颗粒物浓度及速率
2 立磨布袋除尘器+28m排气筒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 立磨布袋除尘器+28m排气筒 监测立磨除尘排气筒DA003出口颗粒物浓度及速率
3 立磨布袋除尘器+28m排气筒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 立磨布袋除尘器+28m排气筒 监测立磨除尘排气筒DA005出口颗粒物及速率
4 封闭厂房及库房、吸尘车、洒水车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 封闭厂房及库房、吸尘车、洒水车 监测厂界上下风向颗粒物浓度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厂房隔声、减震基础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厂房隔声、减震基础 监测厂界四侧昼夜噪声值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须对旱厕做好防渗漏处理。 原有化粪池已采取防渗漏措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做好固体废物处理处置。你单位须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提出的固体废物收集及处理方式执行,采取有效措施后,确保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收集及处理分别对应满足 (GB18599-2001)及修改单和 (GB18597-2001)及修改单的相关要求,危险废物须及时交由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部门处理,并向环保部门登记申报,办理转运联单。 一般工业固均可得到综合利用或合理有效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贮存及处置均满足现行(GB18559-2020)中的相关要求。危险废物可分类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的贮存满足(GB18597-2023)中的相关要求。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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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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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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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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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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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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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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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