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装置“减碳增效”技术改造项目斯塔米卡邦尿素中压闪蒸专利技术涉及中低压专有设备采购
招标终止公告
****化工装置“减碳增效”技术改造项目斯塔米卡邦尿素中压闪蒸专利技术涉及中低压专有设备采购(招标编号:****)评标会议于2024年7月3日下午14:00时(**时间)在**市人民西路328号****公司综合楼二开标1厅举行,本项目共有****公司、******公司、****3家投标单位按招标文件的规定递交了投标文件。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以下问题:
****公司、******公司的投标文件正本中的交货时间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2.6交货期:设备到现场到货时间为2024年12月10日前。”的要求,根据招标文件第六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的规定,上述两家投标人的响应性评审结论为不通过,不再进入下一步详细评审打分环节。
根据招标文件第六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A5.1 推荐中标候选人:(2****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第六部分第2.1条的规定,初步评审后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否决投标后,若有效投标不足三家,****委员会评审认为投标仍具有竞争力时,评标委员会可以继续采用以上评审办法进行评审,并推荐中标候选人(剩余两家有效投标人时,其报价部分的基准价为两家投标人投标总报价的平均值);若剩余一家投标人时,直接采用综合评议推荐法的方式进行评审。若因有效投标不足三家,****委员会评审认为投标明显缺乏竞争时,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所有投标。”的规定,****委员会评审,认为剩余的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具有竞争力,故针对本项目作投标被否决处理(详见:“响应性评审表”)。
依据招投标实施条例第九条: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可以不公开招标,后期采购方式由招标人自行组织。故本项目招标终止,不再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