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元谋县物茂等2个乡镇凹鲊等3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7月11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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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县物茂等2个乡镇凹鲊等3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州**县物茂等2个乡镇凹鲊等3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资金来源: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建设规模: 项目区面积15.0997公顷,其中拆旧地块15.0997公顷,通过复垦预计可新增农用地15.0997公顷,耕地12.3235公顷。
公共**交易行业分类: 土地整理及地质灾害工程 工程类型: 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4-07-11 18: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局 151****6055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 经办人: 张世斌
办公电话: 133****0514
招标代理机构: **** 经办人: 韦杰
办公电话: 159****2356 移动电话: 159****2356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州**县物茂等2个乡镇凹鲊等3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4-07-18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08-02 08:30
开标地点: **县1号开标室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1086.11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1.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区面积15.0997公顷,其中拆旧地块15.0997公顷,通过复垦预计可新增农用地15.0997公顷,耕地12.3235公顷。主要包括:土地平整工程(含构、建筑物拆除)、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等。 2.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全部工程的设计、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 2.1设计:完成满足本项目所有建设内容的方案编制、项目设计(施工图设计、审查(取得专家意见、实施方案批复)、预算编制、专项设计(如有,报审通过)及相关服务),施工图咨询及施工过程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协调工作及指导监督、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等,工作范围以合同签订内容为准。 2.2施工:完成施工图设计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组织各阶段的验收及竣工验收工作,完成竣工图的编制、资料归档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等。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须具备资质条件中所对应的资质要求,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2家,牵头方必须是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以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对本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若同一投标人不同时具备以下资质的,可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2家):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土地规划机构乙级以上(含乙级)证书或水利(行业或灌溉排涝专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②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在人员、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省外企业:按照《****建设厅关于暂停实施工程项目报建备案、合同登记和省外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等4个事项的通知》(云建建〔2020〕140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项目负责人资格: 1.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应由施工项目经理担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注册在联合体中的牵头方),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6个月(含6个月)在投标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原件扫描件(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印章的参保证明或社保网查询下载打印的参保证明),并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不允许更换,需常驻施工现场。 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国土空间规划或测绘或水利工程或水利规划或土地管理或城乡(市)规划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必须注册在本单位(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中的设计方人员),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6个月(含6个月)在投标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原件扫描件(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印章的参保证明或社保网查询下载打印的参保证明)。 3.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工程类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须为本投标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中牵头方的在职人员),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6个月(含6个月)在投标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原件扫描件(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印章的参保证明或社保网查询下载打印的参保证明)。
业绩要求: 1.设计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少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设计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工程指项目投资金额不低于300万元(含)或设计咨询费不低于30万元(含)的工程设计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须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须直接反映金额、时间等信息,否则不予认可)。 2.施工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少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工程指项目投资金额不低于300万元(含)的水利工程施工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须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须直接反映金额、时间等信息,否则不予认可)。
其他: 1.财务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具有顺利完成本招标项目的财务能力,提供近3年(2021年-2023年)其中任意2年经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情况说明书);2021年以后成立的企业(成立时间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时间为准)提供成立年度至今经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情况说明书),新成立不满1年的企业(成立时间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时间为准)提供成****公司财务情况说明。 2.信誉要求 2.1投标人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投标资格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投标人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未曾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情况(如未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须作出承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作出承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2.2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原件扫描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提供)。 2.3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自行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原件扫描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提供)。 2.4投标人提供(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近3年未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投标人自行到工商注册****保障部门劳动监察机构出具相关证明或相关网站查询“农民工工资支付信用记录”,并提供相关证明或查询结果原件扫描件;省外企业可提供工商注册****保障部门劳动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记录证明原件扫描件或未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承诺,成立不满三年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查询结果)。 2.5诉讼及仲裁:投标人如实说明当前有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如有须承诺涉及诉讼事件不影响申请人在本招标项目的履约能力(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提供)。 2.6根据《****建设厅关于印发**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十九条整治措施的通知》(云建质[2023]1号)对在**省内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在**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得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合格后,应当逐级向属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经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通过后,方可在**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 2.7各投标人应诚信投标,并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建设工程投标人依法依规参加投标活动承诺书》,确保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准确、有效和完整,若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和承诺,一经查实,即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投标资格或中标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罚。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和诚信承诺贯穿招投标工作设计和施工服务全过程,在招投标设计和施工服务各环节发现投标人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和提供虚假材料的,不论是评标过程中还是中标结果公示中,或者已签订合同并执行完毕,招标人、监管单位均可追究由其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刑事及民事责任)。 3.其他要求 3.1相关承诺书及说明格式如招标文件中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如无规定格式的格式自拟。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具有直接管理和****公司,****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公司可同时对同一项目提出投标申请,****公司****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项目提出投标申请。 3.3中标单位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人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3份(一正二副),且必须确保与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10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4-08-02 08:3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 招标公告(发布稿).pdf 2024-07-11 16:59:15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7-11
招标公告
楚雄州元谋县物茂等2个乡镇凹鲊等3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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