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进口铜精矿保税混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我局已受理。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11日-7月17日(5个工作日)。
进口铜精矿保税混矿项目 | **省**市保税区大窑湾保税港区B7地块 | **** | **中环****公司 | 2024-07-10 |
备注: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