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县北星河石料厂工程

审批
湖北-十堰-竹山县
发布时间: 2024年07月1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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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石料厂工程
项目类型
其他类
建设单位
****
编制单位
**科力****公司
监测单位
******公司
地理位置
**省-**市-**县
说 明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 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 号)和《水利部办公 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 号)的规定,****于2024年7月11日在**县组织召****石料厂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单位有建设单位、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监测单位、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施工单位等代表及特邀专家。会议成立了验收组(名单附后)。

验收组人员察看了工程现场的影像资料,查阅了水土保持设施 验收报告,听取了建设单位、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监测单位、施工单位、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等单位的汇报,并就有关问题进行了质询、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概况

****石料厂位于**镇明清村,是一家混凝土生产企业,主要生产混凝土、砂浆。批复该项目占地面积4.27hm2。实际占地面积2.24hm2,其中:石料堆放及加工区面积为1.51hm2,办公生活区面积为0.73hm2,(占地面积对比表附后)。项目于2008年12月开工,2010年5月完工。

(二)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情况

2008年6月,****水务局以竹水务[2018]67号文批复了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三)水土保持监测情况

2023年7月,受建设单位委托******公司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编制了《****石料厂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水土保持监测主要结论为:项目建设期间,在各防治分区采取的水土保持措施总体适宜,水土保持工程布局基本合理,达到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要求。通过实施水土保持措施后,水土流失防治效果明显:扰动土地整治率为100%, 水土流失总治理度为100%,拦渣率为100%,土壤流失控制比为1.0,林草植被恢复率100%,林草覆盖率为25.89%。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

(四)验收报告编制情况和主要结论

2023年10月,验收报告编制单位通过收集并查阅设计、施工、监理、监测等相关资料,完成现场调查、核查,**建设单位完成了自查初验。 2024年7月编制完成《****石料厂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本项目建设单位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要求实施了水土保持防治措施,经施工单位自评、复核,验收组一致认为水土保持措施落实到位、质量合格。运营期间,水土保持设施由****负责管理维护。

(五)验收结论

综上所述,验收组认为:该项目实施过程中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六)后续管护要求

加强运营期水土保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建立健全日常管护制度,定期开展水土保持监测,保证水土保持措施功能的持续发挥。

附 件
附件(3)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