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策规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以下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宗地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及《挂牌出让文件》限制的除外)。 三、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申请人首先须自行****认证中心****中心办理数字认证证书(地址:**市**区五惠路32号汇景天地9层,联系电话:0411-****4467),其他服务网点请至**公共**交易平台(**省**市)网站http://ggzyjy.****.cn/TPFront/-特色应用-国有土地-土地交易办事指南中查询。申请人取得数字认证证书后须在CA数字证书备案申请版块中自行办理数字认证证书网上备案手续(咨询电话:199****2912)。 四、数字认证证书办结后,申请人可于2024年7月15日11时至2024年8月12日15时,通过互联网自行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省**市)网站http://ggzyjy.****.cn/TPFront/中的特色应用-国有土地-**市网上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管理系统下载取得《挂牌出让文件》及其他文件和申请登记,并于2024年8月12日15时前按网上挂牌交易规则、程序及《挂牌出让文件》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逾期不再受理。交纳竞买保证金须符合《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国土**部、****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1号)、《****办公厅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大政办发[2018]31号)等文件规定。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有关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并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与《挂牌出让文件》同时下载取得的其他文件主要为有关部门告知事项,具体事项由出具文件的部门负责并解释。 五、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后,须于2024年8月12日17时前登录**市网上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管理系统提交有关申请材料(联系人:裴蕾,联系电话:0411-****1215),并接受竞买资格审查。申请人通过竞买资格审查并取得竞买人资格后,方可参加网上挂牌交易。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交易期限为:2024年8月4日9时至2024年8月14日9时30分,截止挂牌交易的地点****服务中心5楼交易大厅。 七、挂牌成交后,竞得人须按《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规定,及时办理不动产登记等相关手续。 八、该宗地周边主要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等情况详见《挂牌出让文件》中周边配套情况图。 **** 联系人:于 瑞 联系电话:0411-****5317 ****交易中心 联系人:裴 蕾 联系电话:0411-****1215 **** 2024年7月12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