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万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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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开发区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采购项目的潜****政府采购网(http://zfcg.****.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24日 14:00(**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开发区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400000

最高限价(元):400000

采购需求:

数量:1项

预算金额(元):400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开发区辖区范围内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提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同时要求根据《浙****委员会办公室、浙****管理局、****监管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幼儿园食堂、养老机构食堂、农贸市场、农村家宴放心厨房等单位以及责任无法明确的区域性、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纳入保险范围。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壹年,以保险合同成立并生效后开始计算。被保险人或受到事件(故)伤害的第三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件发生之日起计算。壹年保险期满,在保费不提高、相关政策不变的前提下,双方可协商续签合同1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供****银行****委员会批准在中华人民**国境内设立和营业的,****银行****委员会核准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并且有经批准开展责任保险业务资格(业务范围须涵盖责任保险);
(2)****公司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采购;
(3****公司的不同分支机构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采购。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4年07月2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网(http://zfcg.****.cn)

方式:在线获取。潜在供应商登录政采云(http://login.****.cn)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填写获取采购文件的申请信息,提交后点击【下载采购文件】即可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后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注册咨询电话:95763;注册流程见网址:https://middle.****.cn/v-settle-front/registry)。
供应商应当按照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未按照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磋商无效责任自负。同时,供应商在参加磋商前应随时关注项目的更正公告情况,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项目变更情况造成无效响应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本项目为在线电子招、投标项目,不再提供纸质版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4日 14:00(**时间)

地点(网址):“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本项目采用在线递交响应文件方式,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规定上传加密的响应文件至政采云平台。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7月24日 14:00(**时间)

地点(网址):“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开标大厅(本项目采用在线解密开标方式,供应商自行关注政采云平台)。

六、采购意向公开链接

https://zfcg.****.cn/site/detail?parentId=600007 articleId=7zej0m%2F38NDSlmR7UPFnfA%3D%3D utm=site.site-PC-37000.979-pc-websitegroup-zhejiang-secondPage-front.2.20c468f****211efb553336c605e9f5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财政厅****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财政厅****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财政厅****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财政厅****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政府****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1)供应商应当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2)根据《****财政厅****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6条规定接受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且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


九、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婺**丹溪路1533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饶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8****2210

质疑联系人:钱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9-****59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东路288号1号楼3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余红梅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3379

质疑联系人:金雅珍

质疑联系方式:0579-****3380


3. ****管理部门

名 称:****开发区****财政局

地 址:**市双溪西路620号

传 真:/

联 系 人:方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9-****5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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