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发布日期: 2024-07-12 21:18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相关规定,2024年7月12日我局受理**市下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从即日起,报告书为10个工作日,报告表为5个工作日。
电话:0512-****9128 0512-****9110 传真:0512-****9127
通讯地址:**市**西路1801****中心(**)A楼五层D区90号环保窗口(2153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环评文件 |
1 | ****图像传感器芯片测试项目 | **市锦溪镇锦顺路188号 | **** | ******公司 | 见附件 |
****图像传感器芯片测试项目公示文本
注: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环评文件以最终稿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