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11N010********2410001
二、合同名称:自治区级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技术服务采购(三次)合同
三、项目编号:****
四、项目名称:自治区级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技术服务采购(三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地 址:**市**西路227号
联系方式:152****1765
供应商(乙方):****
地 址:****高新区(**区)**东路498号华源﹒博雅磬园H8栋9层1单元903
联系方式:186****3337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自治区级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技术服务采购(三次)
数量:1.00
单价(元):676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1)完成《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方案》编制。(2)协助《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方案》落地和启动会的方案实施,****小组成立。(3)完成《节水型社会评价赋分表》12 项评价指标和 24 项指标项指标收集、汇总,协助相关制度的建立。(4)完成申报材料的编制,包括申报卷、自评价报告、支撑材料等。具体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1)按照项目要求完成勘察及调查并编制项目建设方案。
(2)本项目方案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深度要求,并通过项目业主和上级水利部门审查。(提供相关承诺函)。
(3)提供的服务标准和技术规范等,必须符合最新国家标准。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创建执行标准:《水利部关于修订印发《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的通知水节约【2023】245 号。具体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三年,或通过国家水利部验收并 命名后终止。(服务具体期限以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1)按照项目要求完成勘察及调查并编制项目建设方案。
(2)本项目方案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深度要求,并通过项目业主和上级水利部门审查。(提供相关承诺函)。
(3)提供的服务标准和技术规范等,必须符合最新国家标准。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创建执行标准:《水利部关于修订印发《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的通知水节约【2023】245 号。具体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2.合同金额(元):676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6月2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7月1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