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和**省相关要求,现进行以下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生活垃圾发电项目掺烧一般工业固废项目
项目选址:黔东南州**县八弓镇桥头村
项目性质:技改
主要建设内容:利用**生活垃圾发电项目1台600t/d机械炉排焚烧炉+1台次高温次高压余热锅炉+1台15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在不影响生活垃圾处理的前提下进行掺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协同处置,不改变现有的焚烧发电系统和相应的环保工程、公用和辅助工程等。
二、现有工程及其环境保护情况
项目于2021年8月完成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主要大气污染源为焚烧烟气,采用“SNCR炉内脱硝(氨水)+半干法脱酸+活性炭吸附+干法喷射+袋式除尘”的工艺组合方案,达标后烟气引入烟囱排放。石灰仓、活性炭仓、飞灰仓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室内密闭)。有组织废气可满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无组织废气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44-93)二级、《**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22)、《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企业界噪声达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 类标准要求。渗滤液、卸车平台冲洗水等高浓度废水经“预处理+UASB厌氧反应器+A/O和MBR膜系统+NF纳滤膜系统+RO反渗透”处理工艺处理达标后回用,生活污水、化****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用。污水处理后的少量污泥送垃圾坑焚烧处理。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除臭系统废活性炭、废机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置;焚烧飞灰和烟气系统废活性炭采用螯合剂+水泥固化工艺处理后,****填埋场飞灰专区;焚烧炉炉渣交由其他单位综合利用。
三、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项目建设单位:****
联系人:陈斌 电话:0855-****952
地址:黔东南州**县八弓镇桥头村
四、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楚天****公司
地址:**省**市******开发区沙文生态科技产业园创基路500号9号楼
联系人:王工 电话:0851-****6150 邮箱:****@qq.com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com/s/1pei0PUotBrGuNJovX2eOcA
提取码:b1yu
或联系建设单位、环评单位获取。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通过电话、QQ/微信、电子邮箱、邮寄信函等方式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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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