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新材料及电子化学品项目公用工程项目(供水供气一期)EPC交钥匙工程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日期:2024-07-12
******县新材料及电子化学品项目公用工程项目(供水供气一期)EPC交钥匙工程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的**县新材料及电子化学品项目公用工程项目(供水供气一期)EPC交钥匙工程总承包(项目编号:****)于2024年07月11日进行招标工作,****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以及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确定公示情况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联合体成员:中建三局第一****公司)
投标报价:****49403.81元
质量: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工期:2025 年 4 月 30 日前机械竣工,工期计算开始日期:以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为工期计算起始日
项目负责人:钟耀荣 (420********6165554)
项目负责人资质:高级工程师(化工工艺)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中蓝高职字第100616号
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联合体成员:****公司)
投标报价:****78462.16元
质量: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工期:2025年4月30日前机械竣工;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项目负责人:吕军旗(410********1282754)
项目负责人资质:高级工程师(化工工艺)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20105B028405
第三中标候选人:中蓝****公司(联合体成员:湖****公司)
投标报价:****27972.40元
质量: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工期: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项目负责人:程先明(210********6140218)
项目负责人资质: 高级工程师(化工)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中国化工高职第161129号
中标结果公示2024年07月12日至2024年07月15日,在公示期内,对上述中标情况持有异议的请向监督相关部门投诉。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重要提示: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公示结果发布时间:2024年0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