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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的委托,对2024年**省**市**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五组)第二十三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于2024年05月21日****交易中心进行了公开开标,2024年06月14日至06月19日在**省招投标监管网、**市公共**交易网发布中标候选人变更公示。
在公示期间,****一中标候选人“湖****公司”提出的异议。经核实,湖****公司不符合中标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一中标候选人资格。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规定,现将中标候选人名单变更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
公示期从2024年07月16日至2024年07月19日止。
招标人:****
联 系 人:翁高兴
联系电话:0734-****572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高新区**路58号愉景南苑项目11栋写字楼3011室
联 系 人:欧飞、唐丽娟、陈海军
联系电话:0734-****770
监管部门:****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734-****949